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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密云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沙河地块配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协商投票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5-11-2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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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6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发布了《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公开选定密云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沙河地块配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的通知》(密政征字〔2025〕31号)。截至报名结束,共有10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核。

为保障密云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沙河地块配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确保评估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就本项目协商选定评估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定评估机构的方式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北京市密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征收事务中心)会同北京市密云区鼓楼街道云秀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本项目被征收人在审核通过的10家评估机构中通过协商投票方式选定1家承担本项目的评估工作,协商投票不成的,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

二、宣传及协商投票的有关事项

(一)宣传及协商投票时间及地点

2025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在居委会宣传,协商投票(具体地址:密云区云秀花园翠竹园2-6)。

(二)协商投票资格

项目征收范围内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建房批示等合法有效权属证明文件的被征收人(非住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受托人,合法有效权属证明文件中共同共有权利人指定的唯一受托人)具备协商投票资格,其他人员不具备协商投票资格。

在规定时间内不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视为放弃投票权利,接受选定结果。

(三)协商投票单填写说明

有协商投票资格的被征收人领取1张协商投票单,按个人意愿在协商投票单中选择1家评估机构,多选、不选视为该协商投票单无效。

(四)协商投票所需材料

协商投票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建房批示等其他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产权人是单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如产权人不能亲自参与投票,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4.合法有效权属证明文件中共同共有权利人指定的唯一受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三、评估机构的确定

本次房地产评估机构选定方式采取自愿投票方式进行。在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时,有协商投票资格的被征收人过半数参加投票,且备选房地产评估机构获得有效票数超过参加投票的被征收人半数时,当选为本项目评估机构,承担本项目评估工作。

参加投票的被征收人少于或等于有协商投票资格的被征收人半数或备选房地产评估机构获得有效票数少于或等于参加投票的被征收人半数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

在投票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活动中,获得有效票数前5名且获得有效票数不为0的备选房地产评估机构可参加摇号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活动。摇号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协商投票具体事项由征收事务中心负责解释。协商投票结果将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公布。

特此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          

(联系人:武先生;联系电话:010-6906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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