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密云区水源路南侧C-2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房屋征收延长暂停办理事项的公告
密云区水源路南侧C-2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于2023年8月18日在征收范围内发布暂停公告(密政征告字〔2023〕1号),暂停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8月18日至2024年8月17日。
现依据《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第四条第五款之规定,暂停期限延期一年,自2024年8月18日起至2025年8月17日止。暂停期限内征收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用途;
3.变更房屋权属登记;
4.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5.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6.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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