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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密云区水源路南侧C-2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房屋征收暂停办理事项的公告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发布时间:2023-08-18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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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行密云区水源路南侧C-2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经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权密政土地整理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已取得《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密云区水源路南侧C-2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审)〔2023〕241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关于密云区水源路南侧C-2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用地及规划审核意见函》(京规自(密)储审函〔2023〕0001号)等批复文件,并提出房屋征收申请。2023年8月12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对密云区水源路南侧C-2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做好组织房屋征收工作的批复》(密政复字〔2023〕12号),拟启动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六条以及《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第四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在密云区水源东路南侧,东至规划新东路,南至现状马拉松围挡(区水务局用地),西至规划新中街,北至水源东路的房屋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用途;

3.变更房屋权属登记;

4.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5.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6.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暂停期限自2023年8月18日至2024年8月17日。

特此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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