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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密云区果园街道西大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02-2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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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已启动密云区果园街道西大桥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预签约工作,预签约期限自2022年1月16日至2022年2月24日。预签约比例已达到85%的生效比例。现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为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办事处为本项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具体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北京建正合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具体评估工作。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现状园林路,南至规划恒通路,西至规划东吉路,北至现状加油站、区融媒体中心和区交通局。

签约期限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6日止。

在预签约期限内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预签协议生效,与正式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在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预签协议的被征收人和在本决定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将被征收房屋腾空并完成交房手续。

在本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与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及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办事处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或者下落不明的,由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报请区政府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现场办公地点: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西大桥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联系电话:010-69055356


附件:密云区果园街道西大桥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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