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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博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第一次递补选房公告
  •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4-01-2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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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剩余房源再申购政策的函》密证函[2021]76号及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剩余房源再申购政策的补充说明》,通用博园共有产权住房将于2024年26上午900通用博园项目售楼处进行集中递补选房活动。为方便购房家庭能够顺利选房,请购房家庭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认真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准备,以便顺利选房。本次递补选房活动将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全程公证。(通用博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详见附件2)。

一、项目情况介绍

1.开发企业:北京市燕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通用博园;

3.现售许可证号:京房现备密字2023017号;

4.产权性质:共有产权住房;

5.共有份额比例: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额共有,其中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0%,政府持有剩余40%产权份额(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燕安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6.本次递补选房房源共计5套(选房签约后再次审核购房资格不符或贷款审核未通过退出房源),具体房源信息请见附件1(房源信息表)。可售房源套型主要为约53及73两居(详见附件6:《通用博园户型图》)。

7.销售均价:14500元/平方米毛坯交房。

8.项目位置:北京市密云区富帛路9号院

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了解(咨询热线:010-89086568)。

二、递补选房家庭及选房顺序

本次5套房源全部面向第一组密云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密云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进行递补选房。

经公证确认,首次选房第一组顺序号1068号含之前家庭已全部完成选房流程,此次递补选房将从第一组1069号(含)以后的家庭顺序选房。由于房源有限,北京市燕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的监督下电话通知1069号(含)-1437(含)号段的家庭进行选房。电话通知将分1天进行,请1069号以后的申购家庭保持电话畅通。如房源选完,北京市燕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及时通知后续申购家庭无需到场选房,请参与选房客户及时关注。如上述家庭选房完毕仍有剩余房源,将按照顺销模式进行申购。

根据《密云区通用博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资格审核结果查询、复核公告》,参与摇号的申购家庭均已通过购房资格审核,本次递补选房不再进行购房资格审核。但需申购家庭在选房时提交《购房承诺书》,承诺名下无房。已购房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递补选房。

三、特别说明

1.申购家庭购房款计算方式: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以本项目为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72平方米、销售价格为14500元/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72平方米×14500元/平方米= 1044000元。

2.选房家庭具体到场时间参阅附件4。

3.选房家庭应服从选房场地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选房现场秩序。

4.选房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申购家庭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户口簿、有效的北京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卡)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成员还需提供军(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港澳台家庭成员还需提交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4)外籍家庭成员还需提交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婚姻证件为境外的,需提供境外婚姻证件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5)集体户口家庭成员(包含申购人)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5.选房必须申请核验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4条中需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4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5)、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6.选房家庭具体到场时间详见附件4:《通用博园选房家庭到场时间表》。选房家庭应按《通用博园选房家庭到场时间表》中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呼叫选房人姓名,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人,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人在当日选房截止时间前到场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的号段末尾;在当日选房截止时间16:00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7.每个选房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

8.每个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后续购房人可同时进行选房。如两个家庭同时选择一套房源的,按照摇号顺序确定房源归属。

9.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客户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家庭应与开发企业、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10.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人民币100000.00元(拾万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刷主申请人名下的"银联"标记的储蓄卡,并且只允许刷一张储蓄卡。同时购房人必须携带交纳定金银行卡的“本人卡”证明(银行流水或柜台存取款票根,证明上必须要有购房人姓名、全卡卡号,存折的流水不可以,必须为储蓄卡流水),待资格审核完毕后,由工作人员通知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如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且未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注:选房现场只能刷购房人本人名下“银联”标记的借记卡,且只允许刷一张借记卡。为保证顺利付款,除定金人民币10万元外请多存10元,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

四、特别提示

1.申请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中有密云区农业户籍的,未在2023年9月7日前到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开具无宅基地认定证明的不得参与选房。

2.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我公司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申购人选房完成后,市住建委会再次审核选房家庭购房资格,申购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凡不符合原选房所在组别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4.选房当日如有申购家庭选定房屋后放弃该套房屋,此房屋将会在正在选房时段的下个时段放出。

5.选房当日申购家庭需携带共有产权住房网上填写申请时的《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申请人必须本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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