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委实施五项指导举措优化护理院审批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医疗机构审批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减少申办人审批过程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在护理院设置审批过程中推行事前指导服务机制,通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等方式,为申办人提供全过程指导服务。
一是是开展事前政策指导。对护理院设置基本标准、床位规模及科室设置要求、人员配备要求、房屋建筑及场地要求、医疗设备配置要求、消防、环保等相关手续要求进行指导,帮助申请人明确护理院设置的基本条件和审批要求。二是对申报材料进行提前指导。对护理院设置申请书、房屋产权相关材料、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医疗机构选址报告等材料进行指导,减少退件补件。三是对场所布局和功能设置提前指导。对护理院建筑平面图中关于护理区与医疗区分区设置、床位设置、治疗室、处置室、临终关怀室等功能用房设置等进行指导,提前发现问题,使其布局合理。四是将设置公示环节前移。为减少申办护理院过程中因周边环境、居民意见、房屋用途等多方面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推进而造成申请人经济损失的问题,将设置审批中公示环节前移,由原来的审查申请材料后公示调整为受理前公示,提前发现和解决问题,降低申办风险。五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在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协助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护理院”行业特点用语进行多次沟通,帮助解决申请人在办理证照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通过跨部门沟通联动,提升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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