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人民政府行政催告书
北京市密云区 西田各庄镇人民政府
行政催告书
京密 西田各庄镇 催告字﹝2024﹞0110001号
周连云:
本行政机关对你搭建的在位于北京市密云区阳光城君山墅20区57号房屋西侧加建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于2024年1月2日向你制作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京密西田各庄镇限拆字﹝2024﹞ 010001号,并要求你于2024年1月9日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经复查,你至今未自行履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催告你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行履行前述义务。
你对未按期履行规定义务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催告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联系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系 人:周斌、杜国鑫
联系电话:010-61011799
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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