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镇域内燃气安全、街面环境秩序检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工作部署,特制定 2024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镇域内所有非居民用户燃气安全
(一)检查主体
东邵渠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项目、管理对象基数
全镇共有非居民燃气用户25家(其中单位食堂11家,1家养老院封闭式管理,餐馆13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2.主动巡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6.其它方式。每月实现全覆盖一次。检查比例为每月100%。每次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二、街面秩序、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执法
(一)检查主体
东邵渠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项目、管理对象基数
按照道路、重点点位等区域为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主要针对流动商贩、运输车辆、露天烧烤、焚烧秸秆等无特定检查对象的违法行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每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日常巡查。2、结合各专项执法工作方案要求。3、根据重大活动、空气预警情况、特殊天气、重大节日等实际,适时增加执法检查频次。4、针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的违法行为,全部进行执法检查。5、按照双随机工作计划要求。6、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生活垃圾治理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东邵渠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项目、管理对象基数
定时更新梳理掌握的垃圾分类强制单位,以及单位食堂、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每月实现全覆盖一次,检查比例为每月100%,每次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2.双随机检查,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3.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四、运输散装货物车辆不符合要求方面执法
(一)检查主体
东邵渠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项目、管理对象基数
按照镇域内主要道路、重点点位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巡查抽查,镇域内主要道路、重点点位。 2.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五、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非法小广告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东邵渠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项目、管理对象基数
按照道路、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巡查抽查,镇域内主要道路、重点点位。 2.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六、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要求,按月或按季度分别在市司法局和密云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业惩戒、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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