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对公办学校监督检查 | 对公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 | 北京市具有相应管辖权的公办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材料审查等 |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内地(大陆)高等学校招收港澳台学生备案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
2 | 对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监督检查 | 对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 | 经批准设立及筹备设立的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材料审查等 |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内地(大陆)高等学校招收港澳台学生备案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
3 | 对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中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办学项目监督检查 | 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办学情况检查 | 经批准设立及筹备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 一般事项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材料审查等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内地(大陆)高等学校招收港澳台学生备案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
4 | 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监督检查 | 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办学情况检查 | 经批准设立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 一般事项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材料审查等 |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 《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
5 | 对社会组织监督检查 | 对社会组织及自然人涉教育情况检查 | 社会组织和自然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材料审查等 | 市、区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市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
6 | 对国家教育考试监督检查 | 对国家教育考试情况检查 | 国家教育考试考场及参加考试的考生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材料审查等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北京教育考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注:1. 事项类别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指确需实施全覆盖式检查、采取定向抽查方式的事项。 | |||||||
2. 检查对象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及地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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