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
  • 来源:密云区档案局
  • 发布时间:2025-01-0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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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档案行政处罚:

(一)档案违法行为人年龄不满 14 周岁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档案

违法行为的;

(三)档案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档案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档案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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