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执行局张法官吗,我是刘某,我欠孙某的工资款已经准备好了,怎么把钱转给你们呀……”这是信都区法院执行局张胜敏接到的被执行人刘某打来的电话
2020年7月,申请执行人孙某因刘某拖欠工资款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刘某支付拖欠孙某工资12000元。但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在履行期内按判决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支付宝账号、微信账号、车辆等信息进行司法查询,查询反馈被执行人刘某名下微信账号有存款3000元,冀A大众牌轿车一辆,随即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微信账号内的款项3000元,并通过执行案件事项委托平台委托石家庄法院前往当地车管所对刘某名下登记的车辆手续进行查封。在上述财产查控完毕后,执行法官传唤了被执行人刘某,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并告知法院已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封。刘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微信里的钱和外地的车辆会被法院查封,于是承诺十日内按执行通知书履行应尽义务。
十日后,刘某并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应尽义务,执行法官多次拨打刘某的电话并发送告知发送短信,但其均未回应。针对刘某拒不申报财产及有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将刘某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利用网络平台将其失信行为公布。
2020年8月3日,刘某主动拨打执行法官的电话, “我亲戚朋友把你们公布的失信信息发给我了,这事办的真丢人,因为这事,我的银行卡、微信啥都不能用,车也被封了,现在认识到错误了,钱也准备好了,希望法院能把我从失信黑名单上弄下来”。后刘某向法院账户汇入了应履行的执行款。执行法官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利用执行案款系统将执行款汇入到了申请执行人孙某的账户。
案例警示
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执行指令不是一纸空文,千万别把法院的指令当耳边风,刘某拒不执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拖欠工人工资,其行为不仅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还严重影响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笔者借助此案提醒所有的被执行人,要依法配合法院执行,任何试图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 邢台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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