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取消有关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的公告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6-09-0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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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荷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的规定,一并取消上述企业的网络销售备案。

特此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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