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5-03-04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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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农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备耕时期,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切实保障全区农资市场平稳有序,维护农户合法权益,助力春耕生产顺利开展,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支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稳定农资市场秩序相关工作。

二、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广大农户提供价格合理的化肥等农资产品。

三、农资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和竞争行为:

1.相互串通,操纵农资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广大农户合法权益;

2.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农资价格过高上涨;

3.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农资商品,推动农资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4.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广大农户与其进行交易;

5.违反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销售农资商品过程中,未依法公开标示价格等信息;

6.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7.对商品性能、功效、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商业营销行为;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和竞争行为。

全区各农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及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切实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若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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