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汉达一方图文设计有限公司涉嫌虚假登记情况的公示
本登记机关接到申请人贾兵星反映称,北京汉达一方图文设计有限公司通过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北京汉达一方图文设计有限公司涉嫌虚假登记(备案)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 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 10月 13日,公示期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备案)。涉嫌虚假登记(备案)情况如下:
涉嫌虚假登记的市场主体名称:北京汉达一方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0228014440508
住所: 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雁密路99号601室-431
成立日期: 2011年11月24日
涉嫌虚假登记(备案)时间: 2011年11月24日
涉嫌虚假登记(备案)事项: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经理、执行董事
如有异议请联系西田各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人: 张晴 、 郝晴 ,联系电话: 010-61027580
联系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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