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展鸿永盛摩托车销售中心涉嫌虚假登记情况的公示
本登记机关接到申请人刘青反映称,北京展鸿永盛摩托车销售中心通过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北京展鸿永盛摩托车销售中心涉嫌虚假登记(备案)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示期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备案)。涉嫌虚假登记(备案)情况如下:
涉嫌虚假登记的市场主体名称:北京展鸿永盛摩托车销售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0228013790877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高岭镇政府办公楼208室-93
成立日期: 2011年4月20日
涉嫌虚假登记(备案)时间: 2011年4月20日
涉嫌虚假登记(备案)事项: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
如有异议请联系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岭镇市场所。
联系人:冯宇建 、侯广军,联系电话:010-69039676
联系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政府路7号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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