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新吉飞盛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假登记情况的公示
本登记机关接到申请人梁晓反映称,北京新吉飞盛商贸有限公司通过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监事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北京新吉飞盛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假监事备案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8月19日,公示期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备案)。涉嫌虚假登记(备案)情况如下:
涉嫌虚假登记的市场主体名称:北京新吉飞盛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0228018819851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河南寨镇密顺路18号产业基地办公楼420室-567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4日
涉嫌虚假登记(备案)时间:2015年3月24日
涉嫌虚假登记(备案)事项:监事备案
如有异议请联系河南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人:刘璇、杜占营,联系电话:010-61089169
联系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河南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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