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住宅电梯使用单位警示教育培训会
进一步压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与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群众乘梯安全。全区67家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及相关市场监管所参加会议。
会上,通过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视频、通报典型事故案例等方式开展警示培训,重点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4号令)及《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解读,对电梯检查中发现共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就下一步工作进行系统部署。
会议强调,各电梯使用单位应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维保过程监督,审慎选择维保单位,加强现场维保质量核查,确保维保记录真实完整,杜绝虚假维保、流于形式等问题。二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电梯应急预案,配齐应急救援设备,加强人员应急演练,严格24小时应急值守,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三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向业主和乘客普及电梯安全使用与应急自救常识,引导公众规范乘梯,提升全民乘梯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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