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产品质量关口,护航群众出行安全
综合执法大队联合认证监督管理科、执法协作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属地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人员仔细检查在售车辆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是否经过整车CCC认证。要求经营者严禁销售未获得CCC认证、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头盔;严禁销售违规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和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严禁进行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严禁出现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严禁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电动自行车配件。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家,立案查处拼改装电动自行车1起。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监管工作,形成高压态势,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秩序。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