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办结时限: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0.5工作日
申报材料:
一、北京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行政许可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 样表 空表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权限范围:跨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需要使用首都之窗该事项提供的制式表格,A4纸打印; 3.内容无遗漏,填写内容不存在文字错误; 4.加盖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公章; 5.电子邮箱地址须能正常接收邮件,以便接收结果文书。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权限范围:跨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报告表须参考首都之窗提供的样例形式,现场申报须使用A4纸打印1份,携带PDF格式电子版同时提交; 3.封面要求:正下方居中印制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全称,下一行居中印制编写年月; 4.扉页要求:版式要求与封面相同,在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名称及编写年月处加盖公章,有多家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的,应分别加盖公章; 5.责任页要求:水土保持专业机构编制的须附水平评价证书和营业执照,非水土保持专业机构编制的须附营业执照;姓名后须亲笔签字。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08: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周六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办理地点: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三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10)6905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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