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12-1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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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9工作日

  申请材料:

  一、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纸质)  样表  空表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制式表格,首都之窗可下载空表和样表;申请表为固定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不足可续页;填写内容清晰、规范; 2.按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各项内容:项目名称、项目地址、申请单位与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项目名称、位置和建设主体一致;单位用地面积、已绿化面积、占用后绿化面积、规划绿化面积按实际情况填写;绿地种类分公共绿地、其他绿地;面积(平方米)按项目临时占用绿地面积填写数量;绿地位置按实际填写,具体详细,与占用绿地平面图一致;占用原因应按项目与占用绿化关系如实填写,如轨道交通临时施工用地等;产权单位一栏应由绿地产权单位填写同意申报的意见,签字盖章并署明日期;申请单位应填写意见,签字盖章并署明日期;该表应提供原件(网上申报为原件扫描件)。加盖申请单位、产权单位公章

  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府部门核发,正本复印件1份(纸质)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一般项目应提供由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用地批复文件”,包括正本、附件附图等。有效期一般为2年; 2.项目属于以下情况,可以视同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1)本市重点项目(含中央和驻京部队及市政府投资年度重点工程等重要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附件附图)或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含附件附图)或建设项目“多规合一”会商(协同)意见; (2)市政公用管线消除安全隐患项目,可提交“多规合一”平台协同(会商)意见; (3)试点项目(是指纳入本市“一会三函”改革试点范围,按相关工作流程推进的工程建设),应具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含附件附图); (4)交通疏堵项目,应提供市交通委员会报经市政府批准的当年度交通疏堵工程项目计划、疏堵项目的实施方案(按道路级别由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园林绿化部门联审会商确定); (5)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工程,包括老楼加装电梯、保温层、抗震加固、老旧管线更换或新增市政公用设施线路等,本市项目来源文件一般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年度任务计划文件;施工方案一般由建设单位编制,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查通过,具有必要的规划设计说明和施工图等文件资料作为确定和申报绿地树木位置范围的依据; (6)其他视同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形。(含附件附图)

  (二)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府部门核发,复印件1份(纸质)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一般项目应提供由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用地批复文件”,包括正本、附件附图等。有效期一般为2年; 2.项目属于以下情况,可以视同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1)本市重点项目(含中央和驻京部队及市政府投资年度重点工程等重要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附件附图)或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含附件附图)或建设项目“多规合一”会商(协同)意见; (2)市政公用管线消除安全隐患项目,可提交“多规合一”平台协同(会商)意见; (3)试点项目(是指纳入本市“一会三函”改革试点范围,按相关工作流程推进的工程建设),应具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含附件附图); (4)交通疏堵项目,应提供市交通委员会报经市政府批准的当年度交通疏堵工程项目计划、疏堵项目的实施方案(按道路级别由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园林绿化部门联审会商确定); (5)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工程,包括老楼加装电梯、保温层、抗震加固、老旧管线更换或新增市政公用设施线路等,本市项目来源文件一般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年度任务计划文件;施工方案一般由建设单位编制,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查通过,具有必要的规划设计说明和施工图等文件资料作为确定和申报绿地树木位置范围的依据; (6)其他视同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形。(含附件附图)

  (三)或临时用地批准文件:政府部门核发,复印件1份(纸质)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一般项目应提供由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用地批复文件”,包括正本、附件附图等。有效期一般为2年; 2.项目属于以下情况,可以视同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1)本市重点项目(含中央和驻京部队及市政府投资年度重点工程等重要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附件附图)或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含附件附图)或建设项目“多规合一”会商(协同)意见; (2)市政公用管线消除安全隐患项目,可提交“多规合一”平台协同(会商)意见; (3)试点项目(是指纳入本市“一会三函”改革试点范围,按相关工作流程推进的工程建设),应具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含附件附图); (4)交通疏堵项目,应提供市交通委员会报经市政府批准的当年度交通疏堵工程项目计划、疏堵项目的实施方案(按道路级别由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园林绿化部门联审会商确定); (5)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工程,包括老楼加装电梯、保温层、抗震加固、老旧管线更换或新增市政公用设施线路等,本市项目来源文件一般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年度任务计划文件;施工方案一般由建设单位编制,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查通过,具有必要的规划设计说明和施工图等文件资料作为确定和申报绿地树木位置范围的依据; (6)其他视同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形。

  三、占用绿地位置测绘图: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纸质)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一般项目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用地批复文件”附图为底图,准确测绘标注占用绿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同时标清树木等植被位置、种类、规格、数量等; 2.其他项目以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文件附图或具备同等效力的相关方案附图为底图; 3.测绘矢量数据随文本资料一并提交。(附2000坐标系、shp格式矢量数据)

  四、

  (一)绿地恢复协议: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纸质)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需明确绿地恢复的时间,临时占用不超过2年(同时不超过依据性文件的有效期),不建设永久性构筑物、不破坏绿地土壤种植条件; 2.明确绿地的建设主体; 3.按绿地原状(或按主管部门重新审核确定的方案)恢复绿化景观。

  (二)或项目竣工后绿化规划方案: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纸质)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需明确绿地恢复的时间,临时占用不超过2年(同时不超过依据性文件的有效期),不建设永久性构筑物、不破坏绿地土壤种植条件; 2.明确绿地的建设主体; 3.按绿地原状(或按主管部门重新审核确定的方案)恢复绿化景观。

  五、涉及道路临时开辟路口的

  (一)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证:政府部门核发,正本复印件1份(纸质)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此项仅涉及道路开辟临时路口时提供;该证照由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

申请材料总要求

申请材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线下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08: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周六0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办理地点: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三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10)8908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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