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6-01-22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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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9工作日

申请材料:

一、项目单位申请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的文件:申请人自备 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应为申请单位核发,且加盖核发单位公章; 2.原件主送机关应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规范简称。 3.请示内容与项目申请书、其他各项行政审批要件内容一致。

二、项目申请报告:申请人自备 原件1份(纸质、电子)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申请人按照要求自行编制或者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的,编制要求见申请书示范文本; 2.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应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4.规划意见中项目单位名称应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5.规划意见应包含申报项目的相应规划内容。

三、有效规划意见:政府部门核发,复印件1份,(纸质或电子)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纸质复印件1份; 2.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应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4.规划意见中项目单位名称应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5.规划意见应包含申报项目的相应规划内容。

四、有效用地意见:政府部门核发,复印件1份,(纸质或电子)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纸质复印件1份; 2.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应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4.用地意见中项目单位名称应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5.用地意见应包含申报项目的相应用地内容。

五、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需提供: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审查意见:政府部门核发,复印件1份,(纸质或电子)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审查意见中的项目单位名称应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审查意见中应包括申报项目对社会稳定风险的影响。

六、核准招标方案的还需提交:

(一)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申请表:申请人自备 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样表空表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公司章程中的单位名称应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二)

1.公司章程: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1份(纸质或电子)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公司章程中的单位名称应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2.股权架构文件: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1份(纸质或电子)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公司章程中的单位名称应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三)项目建设资金性质说明:申请人自备 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纸质原件1份; 2.原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拟不招标的,需要:

1.不招标的范围及理由的说明:申请人自备 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原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五)、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申请邀请招标的,需要:

1.拟邀请招标的范围及理由的说明:申请人自备 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纸质原件1份; 2.原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六)、项目单位申请自行招标的,需要:

1.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的材料:申请人自备 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纸质原件1份; 2.原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材料内容包括:(1)专业技术力量情况、(2)内设招标机构或专职招标业务人员情况、(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经验。

申请材料总要求

1.《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明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的项目,无需提供用地预审相关材料; 2.以上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均需加盖项目建设单位的公章,复印件确保与原件保持一致。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线下办理

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延时服务需预约,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三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10)8908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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