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表 空表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申请单位网上申请并打印A4申请表; (2)检查申请表填写内容是否存在明显文字错误; (3)全套申请表右上角条形码保持一致; (4)表一中“申请单位”处需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齐全,且与申请表内容填写一致; (5)表一中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人防面积和建设地点与规划许可证一致; (6)表一中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一致; (7)表一中合同价格和合同工期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一致。 (8)表一中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勘察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 (9)表二中用地批准手续一栏按土地证号填写; (10)表二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栏与规划许可证号一致; (11)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一栏由施工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填写无误; (12)表二中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一栏:必须招标的项目填写施工中标通知书登记号,并注明“施工合同已签订”,非必须招标的项目填写“非必须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已签订”; (13)施工场地施工条件说明需建设单位盖章,公章清晰可见。 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申请表每页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盖骑缝章,条码清楚,内容与申报材料一致,“表一”建设单位落款处加盖公章,“表二”相关内容参照虚体字提示如实填写。上传现场照片的需清晰完整反映现场情况,加盖公章并标注拍摄时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网上申请,完成数据填写和上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府部门核发,正本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查看规划许可证正本左侧签发日期是否在两年有效期之内; (2)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公章清晰可见。
(三)、建筑施工企业确认文件,含
1施工合同协议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非必须招标的提供合同主要页; (2)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公章清晰可见; (3)申请单位需提供原件,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原件扫描件)
2、应招标项目
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必须招标的提供中标通知书; (2)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公章清晰可见; (3)申请单位需提供原件,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招标人核发;原件扫描件)
3、非招标项目
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内容填写完整,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扫描件)
(四)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工程名称、建设地址与申请表一致; (2)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如实填写; (3)签字盖章齐全。(原件扫描件)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表 空表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申请单位网上申请并打印A4申请表; (2)检查申请表填写内容是否存在明显文字错误; (3)全套申请表右上角条形码保持一致; (4)表一中“申请单位”处需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齐全,且与申请表内容填写一致; (5)表一中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人防面积和建设地点与规划许可证一致; (6)表一中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一致; (7)表一中合同价格和合同工期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一致。 (8)表一中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勘察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 (9)表二中用地批准手续一栏按土地证号填写; (10)表二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栏与规划许可证号一致; (11)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一栏由施工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填写无误; (12)表二中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一栏:必须招标的项目填写施工中标通知书登记号,并注明“施工合同已签订”,非必须招标的项目填写“非必须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已签订”; (13)施工场地施工条件说明需建设单位盖章,公章清晰可见。 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申请表每页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盖骑缝章,条码清楚,内容与申报材料一致,“表一”建设单位落款处加盖公章,“表二”相关内容参照虚体字提示如实填写。上传现场照片的需清晰完整反映现场情况,加盖公章并标注拍摄时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网上申请,完成数据填写和上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府部门核发,正本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查看规划许可证正本左侧签发日期是否在两年有效期之内; (2)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公章清晰可见。
(三)、建筑施工企业确认文件,含
1.施工合同协议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非必须招标的提供合同主要页; (2)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公章清晰可见; (3)申请单位需提供原件,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原件扫描件)
2、应招标项目:
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必须招标的提供中标通知书; (2)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公章清晰可见; (3)申请单位需提供原件,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招标人核发;原件扫描件)
3、非招标项目
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内容填写完整,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扫描件)
(四)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工程名称、建设地址与申请表一致; (2)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如实填写; (3)签字盖章齐。
三、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表 空表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申请单位网上申请并打印A4申请表; (2)检查申请表填写内容是否存在明显文字错误; (3)全套申请表右上角条形码保持一致; (4)表一中“申请单位”处需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齐全,且与申请表内容填写一致; (5)表一中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人防面积和建设地点与规划许可证一致; (6)表一中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一致; (7)表一中合同价格和合同工期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一致; (8)表一中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勘察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 (9)表二中用地批准手续一栏按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写; (10)表二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栏与规划许可证号一致; (11)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一栏由施工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填写无误; (12)表二中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一栏:必须招标的项目填写施工中标通知书登记号,并注明“施工合同已签订”,非必须招标的项目填写“非必须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已签订”; (13)施工场地施工条件说明需建设单位盖章,公章清晰可见。 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申请表每页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盖骑缝章,条码清楚,内容与申报材料一致,“表一”建设单位落款处加盖公章,“表二”相关内容参照虚体字提示如实填写。上传现场照片的需清晰完整反映现场情况,加盖公章并标注拍摄时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网上申请,完成数据填写和上报。)
(二)、房屋权属文件,含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政府部门核发,正本原件1份(电子) 不动产权证书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报清晰完整,材料真实有效,材料在有效期内等)。
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政府部门核发,正本原件1份(电子) 房屋所有权证(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报清晰完整,材料真实有效,材料在有效期内等)。
(三)、租赁房屋的还需
1、房屋租赁协议: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报清晰完整,材料真实有效,材料在有效期内等)。
2、产权人同意装修文件: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报清晰完整,材料真实有效,材料在有效期内等)。
(四)、现状改建项目及其他应办理规划手续的工程还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报清晰完整,材料真实有效,材料在有效期内等)。
(五)、建筑施工企业确认文件,含
1、施工合同协议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非必须招标的提供合同主要页; (2)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公章清晰可见; (3)申请单位需提供原件,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原件扫描件)
2、应招标项目
中标通知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必须招标的提供中标通知书; (2)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公章清晰可见; (3)申请单位需提供原件,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
3、非招标项目
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报清晰完整,材料真实有效,材料在有效期内等)。(原件扫描件)
(六)、承诺说明文件,含
1、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报清晰完整,材料真实有效,材料在有效期内等)。(原件扫描件)
2、项目装修情况说明: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报清晰完整,材料真实有效,材料在有效期内等)。(原件扫描件)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告知变更)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表 空表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http://beijing.gov.cn网上申请,完成数据填写和上报。)
(二)、<工程名称变更申请>还需
1、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府部门核发,正本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名称变更补充协议: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
(三)、<监理单位变更申请>还需
1、原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合同解除协议: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
2、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页: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
(四)、<勘察单位变更申请>还需
1、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变更后的勘察文件上传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图片)
(五)、<设计单位变更申请>还需
1、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变更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图片)
2、涉及特殊建设工程的还需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
(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还需提供
1、变更后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填写)
2、变更后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填写)
(七)、<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还需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
1)变更后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施工总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填写)
2)变更后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填写)
2、双方签订的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协议: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
(八)、<总监理工程师变更申请>还需
1、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的
1)变更后的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填写)
2)变更后的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填写)
2、双方签订的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议: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
(九)、<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还需
1、变更后的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填写)
2、变更后的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待补充。(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填写)
(十)、<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还需
1、变更后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填写)
2、变更后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填写)
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重新申请)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表 空表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申请单位网上申请并打印A4申请表; (2)检查申请表填写内容是否存在明显文字错误; (3)全套申请表右上角条形码保持一致; (4)表一中“申请单位”处需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齐全,且与申请表内容填写一致; (5)表一中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人防面积和建设地点与规划许可证一致; (6)表一中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一致; (7)表一中合同价格和合同工期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一致; (8)表一中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勘察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 (9)表二中用地批准手续一栏按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写; (10)表二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栏与规划许可证号一致; (11)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一栏由施工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填写无误; (12)表二中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一栏:必须招标的项目填写施工中标通知书登记号,并注明“施工合同已签订”,非必须招标的项目填写“非必须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已签订”; (13)施工场地施工条件说明需建设单位盖章,公章清晰可见。 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申请表每页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盖骑缝章,条码清楚,内容与申报材料一致,“表一”建设单位落款处加盖公章,“表二”相关内容参照虚体字提示如实填写。上传现场照片的需清晰完整反映现场情况,加盖公章并标注拍摄时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网上申请,完成数据填写和上报。)
(二)、建筑施工企业确认文件,含
1、施工合同协议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非必须招标的提供合同主要页; (2)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公章清晰可见; (3)申请单位需提供原件,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原件扫描件)
2、应招标项目
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必须招标的提供中标通知书; (2)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公章清晰可见; (3)申请单位需提供原件,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招标人核发;原件扫描件)
3、非招标项目
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承诺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报清晰完整,材料真实有效,材料在有效期内等)。(原件扫描件)
(三)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报清晰完整,材料真实有效,材料在有效期内等)。(原件扫描件)
(四)、建设单位发生变更需重新申领的,还需
1、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府部门核发,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报清晰完整,材料真实有效,材料在有效期内等)。
2、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变更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图片)
3、涉及特殊建设工程的还需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政府部门核发,正本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
(五)、施工单位发生变更需重新申领的,还需
1、原施工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报清晰完整,材料真实有效,材料在有效期内等)。(原件扫描件)
2、原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合同解除协议: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报清晰完整,材料真实有效,材料在有效期内等)。(原件扫描件)
(六)、建设规模发生变更需重新申领的,还需
1、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府部门核发,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报清晰完整,材料真实有效,材料在有效期内等)。
2、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变更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图片)
3、涉及特殊建设工程的还需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企业确认与实际一致。
申请材料总要求
上传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彩色); 注: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建设规模发生变更应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除提供申请材料外,还应按照施工图审查的要求,具备相关条件。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08:30-17:00,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1:00,14:00-16:00
办理地点: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三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10)6906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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