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丨文明养犬不掉“链” 你我共创文明城
遛狗不戴牵引绳、不及时清理粪便、犬吠扰民、犬主不办狗证,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时有发生,区公安机关强化巡查,严格执法,力促文明养犬。
文明养犬
日前,区公安分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市民存在“遛狗不牵绳”的不文明行为,民警对其进行劝导并处罚金。
连日来,区公安分局对“养狗不办证”、“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着重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进行巡查,一经发现,执法人员现场对养犬人进行说服教育,并进行行政处罚。
执法过程中,民警还对犬主普及文明养犬知识,引导犬主对犬只进行登记、告知其养犬登记办理程序等,督促犬主养成文明养犬的好习惯。同时,还对巡查中街面出现的流浪犬进行救助收容。
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中队长曹小龙提示广大居民:“对违规遛犬不拴绳儿的行为,公安机关对轻微者处5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者,可对其犬只进行没收。在外出遛犬的过程中,对遛犬不办理犬证的,公安机关可以对犬只进行没收,也可以对个人处以2000元罚款,同时补办犬证,予以发还。”
记者:蔡立君 黄婧
美编: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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