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S000/ZK-2022-000030
  2. [有效性] 失效
  3. [文种分类] 其他
  4. [主题分类] 其他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委宣传部
  6. [发文字号] 京密宣发〔2022〕13号
  7. [标题] 密云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恢复发展实施实体书店补贴政策的工作方案(试行)
  8. [成文日期] 2022-05-26
  9. [发布日期] 2022-05-26
  10. [实施日期] 2022-05-26
  11. [失效日期]
【失效】密云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恢复发展实施实体书店补贴政策的工作方案(试行)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委宣传部
  • 发布时间:2022-05-26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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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4号)要求,根据《密云区落实<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试行)》(密政办字〔2022〕7号),为促进文化产业恢复发展,切实减轻疫情防控对实体书店经营的影响,决定实施实体书店补贴政策,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在密云区依法注册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有固定经营场所,以经营出版物为主营业务,且持续经营满一年的实体书店(须为2021年1月1日前注册);

3.实体书店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出版物经营面积超过50%,上架经营出版物不少于2000册,品种不少于500种;

4.两年内未受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记录的实体书店;

5.已经申报或获得本区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本补贴资金项目。

二、补贴方向及额度

1.房租补贴:对符合条件承租非国有房屋的实体书店,按出版物经营面积每月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6个月(2022年一、二季度)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持续经营一次性补贴:自登记注册当日起经营时间满三年的实体书店(至申报截止日已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满三年),以出版物经营面积为测算标准,给予持续经营一次性补贴。出版物经营面积在30-1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1万元;出版物经营面积在100(含)-2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2万元;出版物经营面积在200(含)-5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5万元;出版物经营面积在500(含)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

申报单位只能选择一个方向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北京市密云区实体书店补贴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2022年度北京市密云区实体书店补贴资金项目承诺书》(附件2);

4.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5.书店经营场所房屋产权相关资料复印件;

6.与社区结对子协议复印件;

7.店面外观与店堂内部照片;

8.书店功能布局、动线设计平面图(带面积)及实景照片;

9.图书分类情况资料;

10.书店发行出版物品种清单;

11.图书出入库记录相关资料;

12.社会形象与影响力情况资料;

13.品牌建设相关文件;

14.管理制度清单;

15.书店负责人及团队人员学历证书、获奖情况及社保缴纳等相关资料;

16.员工培训相关资料;

17.其他与申报内容相关的材料;

申请房租补贴项目,还需要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书店经营场所的房租支付明细表(附件3);

(2)房屋租赁合同、发票及相关财务凭证等资料复印件;

申报持续经营一次性补贴的企业,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出版物年度核验登记表;

(2)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财务报告;

(3)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完税证明。

四、申报流程

1.各实体书店准备纸质申报材料,并对每份材料同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按照“三、申报材料”中列示的顺序,将材料单独装订成册(A4纸胶装一式两份);

2.区委宣传部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踏勘,审核通过后确定补贴资金数额,向区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函,并报区政府审批;

3.区财政局按照相关审批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五、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虚报、瞒报。

2.所有纸质材料须于2022年6月15日前提交至密云区政务服务大厅三层综合受理窗口,纸质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3.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对于伪造合同、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交易、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并将其纳入不诚信档案,取消申请补贴支持。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我部未与任何“代办”机构合作,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申报单位进行补贴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内的正规途径进行申报。

六、政策咨询

王坛鑫  区委宣传部文化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10-69046081 (申报期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电子邮箱:mywh@bjmy.gov.cn(提交资料期间电话较繁忙,需咨询事项可发送邮件至上述邮箱,详细描述咨询事项并留下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共北京市密云区委宣传部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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