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22-000005
- [有效性] 失效
- [文种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冯家峪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号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冯家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冯家峪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2022-01-13
- [发布日期] 2022-01-13
- [实施日期] 2022-01-13
- [失效日期]
各行政村、各相关科室:
为全面贯彻全国、北京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区两级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和我镇实际,特制定《冯家峪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冯家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冯家峪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国、北京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区两级领导批示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北京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北京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北京市密云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防范和减少燃气事故发生,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成功举办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厘清责任,合力攻坚。围绕“用户、企业、政府”三个主体,厘清用户自我安全管理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区安委会统筹、行业部门牵头、部门督导检查、属地全面检查、企业自查整改、用户自我管理”的运行机制,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有力推动燃气安全管理重塑。
(二)分类评估,系统治理。围绕“短期、中期、长期”三条时间线,分类评估燃气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台账并动态更新,按照现实隐患、中期隐患、长期隐患,区分轻重缓急,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施策、综合治理。
(三)巩固拓展,有效衔接。巩固深化本镇非居民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安全检查成果,运用现有制度措施,健全完善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整治工作以非居民用户为主向居民用户拓展,以液化石油气安全为主向燃气全领域延伸,实现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组织
冯家峪镇政府成立打击涉气非法违法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孝彬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于 涛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李春付 平安建设办主任
林 森 综合行政执法队主持工作
金春明 市场监督所所长
组 员:屈连兴、郭晨阳、王国秋、王晓伟、张玉成、井晓松、赵迎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办。
(二)职责分工
镇公安派出所负责做好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的公共安全管理,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做好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非法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理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査处非法违法行为。
镇平安建设办负责对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供应和使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承担本次专项行动办公室职责,做好宣传和服务保障工作。
镇市场监督所负责对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气瓶、储、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的安全和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式天然气质量实施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合格产品在市场流动。
四、主要内容
此次排查整治范围为本镇供气单位和非居民用户以及涉及燃气各领域,我镇将认真对照相关部门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排查,推进综合性治理。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八个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一)管道燃气经营安全情况。组织对各类燃气企业(含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培训不扎实、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从业人员无证作业、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等风险隐患。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情况。巩固拓展非居民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安全检查已取得的成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进一步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无证经营、非法经营、不签订供气合同、在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超期未检或报废钢瓶,坚决打击液化石油气黑窝点、游商,坚决切断非法气源利益链,坚决淘汰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导致事故多发的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液化石油气替代工作;我镇将与燃气供应企业共同建立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台账。
(三)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情况。对使用液化天然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农贸市场、出租房屋、建筑工地、小吃店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签订供气合同、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灶具、直排式热水器、达到判废年限燃具)、使用不合格软管和气瓶、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用气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等风险隐患。
(四)燃气具等安全情况。对全镇燃气灶具及配件、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等产品销售者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燃气灶具及配件、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产品,不得出厂、销售未经CCC认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燃气具,防止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五)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安全情况。对我镇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进行全面排查,针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依规做好督促整改工作。
五、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台账管理机制。建立燃气非居民用户、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的基础信息台账和隐患台账,并动态进行更新。其中,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基础信息台账可通过与燃气企业共享方式落实。
六、时间安排
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集中攻坚(2022年1月至3月)。2022年1月底前,我镇召开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议,部署全面开展镇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春节”、“两会”,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服务保障工作,坚持立查立改,集中攻坚整治一批现实隐患。对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进行排查,建立完善各类台账,认真组织隐患评估,对现实隐患,3月底前全部销账,对中、长期隐患,研究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地区无合法手续天然气充装站及点供站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安办发〔2021〕19号)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无合法手续天然气充装站及点供站风险隐患治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全面整治(2022年4月至10月)。聚焦党的二十大安全保障工作,在立查立改、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动态更新各类台账,持续开展隐患评估,科学制定整改措施,着力消除中、长期隐患。要对燃气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摸清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于新增现实隐患,立即整改,彻底消除;对于中期隐患、长期隐患,要梳理建立重难点问题隐患清单,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加强统筹调度,合力攻坚,限期完成整改。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持续推动,切实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四)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制度完善和管理重塑,推动我镇燃气安全管理高质量发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必须立刻行动起来,确保“最后一公里”落实到位。要做好群众工作,组织对居民用户集中开展入户排查,督促用户整改隐患。
(二)注重宣传培训。按照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要求,针对不同用户、不同对象,充分运用广播、网络、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及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引导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动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要定期更新、及时公布符合资质的供气站点名单及联系方式,为用户获取正规燃气经营企业信息、选择合法气源提供便利。要对燃气企业开展安全宣传培训,让企业真正明白“改什么、怎么改”,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提高自身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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