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S000/ZK-2021-000024
  2. [有效性] 失效
  3. [文种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6. [发文字号] 密政办字〔2020〕11号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20-05-19
  9. [发布日期] 2021-05-19
  10. [实施日期] 2020-05-19
  11. [失效日期]
【失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5-19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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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审议,并经第二届区委常委会第16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密云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行动方案》(京政办发〔2019〕20号)文件精神及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解决密云区城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推进全区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和连续性,结合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工作及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实施背景

近年来,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有所提升,但无障碍设施被闲置、占用、损毁、建设不到位情况仍时有发生,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较为突出,无障碍设施不规范、不到位、不系统的问题依然存在。鉴此,亟需重点解决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补足缺口短板,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完善区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履职尽责、分工协作的职责体系,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按照可达性、便利性标准,以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场所、信息交流为重点领域,补齐设施短板,修缮损毁设施,强化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坚持成本控制、量力而行。在明晰政府、社会主体等责任边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督促监管机制,做好全过程的成本控制,确保合规适用、避免奢华浪费。

坚持多元共建,共治共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多元、开放、动态的共建平台,提高共治共享水平。

(三)阶段目标

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区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依据“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根据《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化图示图集》,对区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无障碍环境提升工作方案,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重点推进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区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完成对重点区域无障碍设施未能有效使用问题的整改,对无障碍设施损毁、应建未建等问题进行整改,切实做到应改尽改。

全面提升阶段(2021年12月底前)。重点解决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不到位、不系统的问题,推进无障碍设施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显著提升全区无障碍环境的规范性、适用性、系统性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城市道路无障碍

1.盲道。深入开展占道经营、私掘占路整治工作,对各类占用盲道行为进行排查整改。落实接诉即办工作要求,对侵占、损毁盲道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制止查处。全面排查盲道设置状况,加大盲道日常监管力度,确保盲道帮“盲”。

2.人行道。确保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出入口位置设置缘石坡道,实现坡面平整、防滑,尽量保证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没有高差。有台阶的人行步道按标准设置满足轮椅通行需求的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引导标识。人行横道两端设置缘石坡道,配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完善相应管理措施。

(二)公共交通无障碍

1.地面公交。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培训,并提供必要的无障碍服务,升级完善导乘信息系统。

2.轨道交通。优化轨道交通车站内外无障碍标识系统,加强无障碍站台、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的日常维护,优化轨道交通车站无障碍设施与周边无障碍设施的衔接。

3.公共停车场。对已备案的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和驻车换乘停车场,须按规定比例和标准就近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

(三)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

本区各类公共服务场所应按照可达性、便利性原则,依据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优化无障碍通道,实施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厕位)以及用于无障碍信息交流的语音、字幕、标识等无障碍设施。

1.政务服务窗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在建筑物入口或显著位置设置楼内示意图,在重要信息提示处设置语音播报、电子显示屏等。

2.宾馆酒店。按照相关标准,星级宾馆酒店应按1-2%比例设置无障碍客房,连锁型快捷酒店应设置至少1间能够方便乘坐轮椅人士住宿的客房;鼓励引导旅游住宿预订网站及手机应用程序(APP)增加无障碍住宿设施信息内容。

3.商场超市餐厅。有条件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应合理配备适合乘坐轮椅人士的购物车,设置无障碍购物引导标识;鼓励有条件的餐厅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4.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社区医疗机构应设置无障碍厕位,各类医疗机构的室内通道应设置无障碍扶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配备手语导医服务。

5.学校。着力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为融合教育创造有利条件。各类学校普通教室根据实际需求配置供乘坐轮椅学生使用的课桌;主要教学及生活用房所在建筑内至少设置一处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厕位),具备条件的应设置无障碍电梯。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改造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执行。

6.银行。各银行网点应提供语音播报、文字提示、盲文标志、电话预约等无障碍信息服务。有条件的银行应提供手语服务,24小时自助银行设置自动低位服务设施。

7.文化体育休闲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应按比例设置轮椅席位,设置无障碍设施位置图;完善无障碍标识系统,在有闸机的出入口设置无障碍通道,实现无障碍通达。有条件的影剧院应设置方便视力障碍者的听影设施。区级图书馆应设置盲文阅览室,并配备助视阅读设备。

8.公园景区绿地广场。具备条件的公园、A级以上封闭式旅游景区及大中型广场、绿地,应设置无障碍游览路线图及无障碍设施位置图。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对外开放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配备临时性无障碍设备,并提供相应服务。

9.公共厕所。二类以上公共厕所应设置独立的无障碍卫生间,其他公共厕所应设置无障碍厕位,并确保能够正常安全使用。

10.居住社区。将居住区无障碍改造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中统一实施。居住区内道路应铺设盲道(不具备铺设行进盲道条件的应铺设提示盲道),居住建筑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坡道和轮椅回转空间。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楼可按有关政策加装电梯。居住区内便民服务场所应设置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四)信息交流无障碍

1.媒体服务。全面实施政府网站以及公共服务应用程序的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2.生活服务。鼓励水、电、气、热、通讯、金融、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类网站及相关电商平台实施无障碍改造。积极推进手机导航、电子地图等的无障碍信息服务。

三、明确职责

(一)明确重点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区政府在明晰政府投入边界的基础上编列专项改造资金1000万元,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系统内和自有资金落实建设任务,自有产权单位筹措社会资本提升无障碍经营环境。

(二)健全政府及部门工作责任体系。区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按照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明确要求打造示范工程。区工作组办公室本着实用、易行、广泛受益原则提出无障碍设施整改需求,并组织开展专项评估、满意度测评等工作。

(三)明确建设维护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验收、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明确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责任,对未按规定进行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项目不予验收,并责令建设单位于规定期限内完成补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建完毕的给予处罚。

(四)明晰成本控制责任。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承担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本控制的第一责任,要建立健全项目总体评估和审查机制,充分考虑工作细节,选择合理的补建、改建、扩建或新建方式,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成本控制,实现建设成本最优化,严禁借机大拆大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组(以下简称“区工作组”,机构设置详见附件1)。

(二)广泛开展动员。加大无障碍理念和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对“无障碍推动日”的宣传普及,让“首善有爱、环境无碍”成为社会共识。加强无障碍专业机构和无障碍专家、无障碍监督员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领域从业者培训。

(三)做好资金安排。区政府编列专项改造资金1000万元予以统筹保障。建立专项行动工作绩效评估机制,制定并细化相关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的部门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四)强化日常监督。区工作组办公室按季度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完善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动机制,畅通无障碍设施问题的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残疾人及社会组织等方面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附件:1.北京市密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组成员名单

2.北京市密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3.北京市密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专班工作制度


附件1

北京市密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

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龚宗元   区委副书记、区长

执行组长:  朱柏成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杨  珊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方建卿   副区长

张明智   副区长

副 组 长:  吴显生   区政府办主任

宋印双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聂卫东   区残联理事长

李  燕   区规自分局局长

彭兴宝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吴成刚   区财政局局长

王振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主任

李长全   区城市管理委主任

郭生民   区交通局局长

王东利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残联、区规自分局、区政务服务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融媒体中心、区体育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团区委、区妇联、区供电公司、区邮政公司。

区工作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区残联、区规自分局,具体如下:

主    任: 聂卫东  区残联理事长

李  燕  区规自分局局长

副 主 任:  魏宝俊  区财政局副局长

孙  岳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王春柏  区城市管理委副主任

项青松  区交通局副局长

朱继强  区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崔铁军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联 络 员:  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主管部门科级负责人


附件2

北京市密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根据《北京市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行动方案》(京政办发〔2019〕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梳理我区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具体内容如下:

一、区行业主管部门

(一)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组

结合市行业主管部门标准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分工;牵头对本辖区内所有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进行自查,建立无障碍设施台账,加强问题梳理,统筹研究解决本行政区域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依托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强化属地管理,组织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加强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维修、保护和管理,做到及时上账销账。

(二)重点部门主要职责

1.四个综合统筹协调部门

区委宣传部牵头发挥文明监督员和舆论监督作用,为专项行动营造好的社会氛围,让“首善有爱、环境无碍”成为社会共识。

区财政局负责制定本区资金管理办法,将专项行动所需资金纳入各成员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建立专项行动工作绩效评估奖励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积极性。

区规自分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各成员单位加快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市级标准及规范工作,重点做好新建项目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监督工作,确保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工作符合标准,建设与北京“双奥”城市地位相符的无障碍环境。

区残联负责协调全区各成员单位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加快落实工作进度,并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根据工作内容及时向区专项行动工作组领导汇报,并配合各成员单位开展好监管工作。

2.六个行业主管部门

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无障碍设施占用、损毁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依法加大综合执法频次和力度;2020年底前,总结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城管执法领域优秀案例。

区交通局牵头负责密云区城区公交车、轨道交通、客运交通枢纽无障碍环境建设;2020年底前,必须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

区政务服务局牵头负责区属政务服务窗口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区属政务服务应用程序的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确保政务服务窗口、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应用程序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2020年底前,必须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区属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2020年底前,必须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

区教委牵头负责区属学校,指导我区院校和中小学校无障碍环境整改;2020年底前,必须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

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区属博物馆、对外开放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旅游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2020年底前,必须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

(三)其他行业主管部门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审核,支持新建工程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资金落实,将新建工程无障碍设施建设资金安排情况列入审查内容。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推进本区无障碍设施大数据建设工作,做好无障碍环境数据整合及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我区无障碍环境台账管理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牵头完善新(改、扩)建项目无障碍审查机制,确保所有新(改、扩)建项目无障碍合规适用;2020年底前,必须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

区农业农村局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之中统一实施;负责对农村地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管工作,确保农村地区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能够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推进;2020年底前,必须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和首善之都标准。

区国资委指导支持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抓好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打造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领域精品栏目。

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对全区过街音响提示装置配备提出总体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安排;2020年底前,必须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

区民政局牵头负责指导全区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和社区服务站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2020年底前,必须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

区城市管理委牵头负责推进城区公交站台、道路盲道、人行道、公共厕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和达标运行工作。2020年底前,必须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

区商务局牵头负责指导全区商场、超市、餐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2020年底前,必须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

区体育局牵头负责指导全区公共体育场馆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2020年底前,必须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

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指导全区公园绿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2020年底前,必须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

团区委负责组织志愿者参与无障碍理念宣传和无障碍设施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无障碍志愿服务。

区妇联向区工作组办公室反映妇女无障碍环境建设需求;组织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监督和满意度测评,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宣传工作。

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分工;牵头对本辖区内所有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进行自查,建立无障碍设施台账,加强问题梳理,统筹研究解决本辖区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根据问题台账和实际,按季度制定无障碍改造计划;负责本地区无障碍设施改造任务落实,做好改造项目的督促检查;组织协调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保护、改造和维修,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使用,做到及时上账销账。

区供电公司、区邮政公司协同区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对无障碍设施占用、损毁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附件3

北京市密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专班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牵头作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统筹谋划、沟通协调、调度督导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的工作合力。现组建工作专班,并设立专班办公室,通过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实行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制度,促进专项行动落实。

一、联席会议制度

(一)人员组成:由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区政务服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残联主要领导,20个乡镇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组成。根据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可邀请其他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二)主要职责: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密云区委区政府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2.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区工作组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3.研究审议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4.加强沟通协调,帮助解决涉及多部门、多区域的问题;5.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汇报,指导工作落实;6.完成区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召集人由朱柏成、杨珊、方建卿、张明智同志担任,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单位参加。会议议题由专班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

(四)联席会议情况由专班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督促落实决定事项。

二、专题会议制度

(一)人员组成:议题涉及的区级有关部门主要(或主管)领导、有关乡镇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主要(或主管)领导。

(二)主要职责:1.研究推动《北京市密云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行动方案》专项任务的落实;2.加强重点指导,协调解决涉及需要多部门、多区域研究的重点难点问题;3.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委托专班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由专班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

(四)专题会议情况由专班办公室形成《工作专报》,报联席会议召集人,督促落实研究事项。

三、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人员组成:主任由区残联、区规自分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政务服务局、区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1.负责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2.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专题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3.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决定;4.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5.围绕无障碍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建议对策;6.做好工作经验的总结宣传推广;7.负责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的沟通协调;8.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办落实制度

(一)重点任务牵头部门:要根据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要求,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及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会商研究重点任务推进落实的具体措施,解决工作难题。涉及需要多部门、多区域协调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必要时报专班办公室统筹协调,工作推进情况及时上报专班办公室。

(二)重点任务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与牵头部门的沟通,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合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各成员单位要狠抓任务落实,要结合各自实际,探索好的做法,形成工作经验。围绕部门牵头的重点任务,及时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沟通,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推动重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四)专班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调度重点任务顺利推进,有关重点事项要及时提请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

(五)建立相关制度:1.任务清单制度。明确任务事项,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阶段性成果以及完成时限等,定期调度,督促落实;2.调查研究制度。要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情况和有关典型经验做法,加强指导,解决问题,总结经验;3.信息专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将重点任务推进的工作动态,及时向专班办公室报送,并上报区工作组领导;4.督办督查制度。对各成员单位推进重点任务、领导批办事项会同区政府办督查室进行跟踪督查,对于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的报送督查室,并以督查文件等形式进行督办;5.评估监督制度。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整治效果的评估监督,聘请专家、监督员和残疾人代表实地体验,利用12345市民热线反映问题,开展群众监督,切实保证各项重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形成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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