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S000/ZK-2020-000033
  2. [有效性] 失效
  3. [文种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民政局
  6. [发文字号] 密民发〔2020〕4号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民政局2020年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8. [成文日期] 2020-04-22
  9. [发布日期] 2020-04-22
  10. [实施日期] 2020-04-22
  11. [失效日期]
【失效】北京市密云区民政局2020年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民政局
  • 发布时间:2020-04-22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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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北京市纪委监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收官之年。根据民政部《2020年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北京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在全市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20〕30号),为进一步巩固深化2018、2019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成果,着力解决社会救助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以及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现就密云区2020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治理重点内容

在坚持治理范围覆盖城乡、治理内容覆盖全领域“两个覆盖”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村社会救助领域的专项治理力度。主要围绕政策落实、资金使用、规范管理、疫情应对、工作作风五方面开展自查自纠、督查督办。

(一)清理整治政策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重点检查:

1.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是否全部纳入低保;

2.符合本市城乡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依靠兄弟姐妹或父母抚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是否全部纳入低保;

3.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农户是否全部纳入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

4.落实“减证便民”系列措施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5.各项救助政策特别是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是否存在宣传流于形式、告知不明晰、贯彻有盲区。

(二)清理整治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

重点检查:

6.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保障经费是否按规定划拨、使用;

7.社会救助对象基本生活保障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

8.市级转移支付的彩票公益金是否按照规定专款专用;

9.中央下拨的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的用途、时限有效执行;

10.经核对、举报等途径反映并确认救助对象多领的救助金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追缴。

(三)清理整治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

重点检查:

11.近三年批准的社会救助档案是否存在材料不齐、手续不全和漏签字、漏盖章等问题;

12.处理核对预警、信访答复、超标退出等过程中行政文书是否做到“应用尽用”,是否存在行政文书引用条款、决定描述、理由阐释、告知内容、送达程序不合规等问题;

13.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对象是否全部安排入住供养机构;

14.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是否全部按规定签订了委托照料护理协议。

(四)清理整治疫情防控不作为问题

重点检查:

1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是否为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发放了防护用品或疫情防护补贴;

1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是否定期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开展了走访探视;

17.对辖区生活困难的新冠肺炎患者或家庭,是否进行过临时救助。

(五)清理整治工作作风不正的问题

重点检查:

18.困难群众主动排查、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机制是否建立,运转是否有效;

19.基层经办服务人员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冷漠敷衍问题;

20.区级民政部门是否存在社会救助政策、资金、数据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问题;

21.区级民政部门是否存在对镇街(地区办事处)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纠错问责宽松软问题;

22.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社区(村)干部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出现“关系保"“人情保”问题;

23.基层救助部门是否存在对救助对象底数不清、把关不严,导致“漏保”、“错保”问题;

24.基层社会教助经办人员和社区(村)干部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救助金问题。

二、工作步骤

2020年专项治理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完善的原则,镇街(地区办事处)、区、市三级自下而上自查、督查、抽查同时启动、同步推进。

(一)镇街(地区办事处)自查自纠(10月15日前完成),镇街(地区办事处)社会教助经办服务机构要围绕5个方面、24项具体内容,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形成工作台账,列出负面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 10月15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区困救中心。

(二)区民政局困救中心跟踪督查,围绕5个方面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同时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每月对镇街(地区办事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形成问题清单,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例挂帐督办。

(三)市级联合检查组全程抽查(贯穿全年)。市救助管理部门牵头协调市财政、市纪委市监委驻委局纪检监察组、委局审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明查暗访,重点抽查核实近亲属备案、救助资金拨付发放、救助对象档案管理、投诉举报处置、申请救助未获批和近三年超标退出社会救助等情况。

三、专项治理工作组成员及工作内容

(一)专项治理工作组成员由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机关纪委、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财务审计科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组分为3个检查小组,每组4-5人,范围覆盖全区20个镇街(地区办事处)。

第一组:谷涛、米艳玲、兰静、刘秀成、李征   

第二组:孙晖、王革楠、齐春江、肖昕予

第三组:刘爽、任凤明、韩俊、赵爽、王宇希

(二)专项治理工作由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牵头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组每月在20个镇街(地区办事处)中随机抽查走访,围绕5个方面、24项具体内容进行逐一检查督导。各镇街(地区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要积极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地区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协相关部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自查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积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组的检查督导。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镇街(地区办事处)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要借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做法,围绕重点内容,利用电话回访、网上问卷、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救助对象、供养机构等相关群体的意见,坚持“开门搞整治”。

(三)坚持边查边改。各镇街(地区办事处)要把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和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把自查自纠和社会监督、纪检督办等结合起来,对媒体曝光、12345热线反映的社会救助类信访投诉和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投诉,要闻风而动、接诉即办,提高工作效率,要梳理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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