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S000/ZK-2020-000032
  2. [有效性] 失效
  3. [文种分类] 其他
  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6. [发文字号] 〔〕
  7. [标题] 密云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试行)
  8. [成文日期] 2020-04-21
  9. [发布日期] 2020-04-21
  10. [实施日期] 2020-04-21
  11. [失效日期]
【失效】密云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试行)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0-04-21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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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首都环境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首环办细则》)的精神。健全我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考核长效机制,加强全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提升密云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密云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环境工作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城管委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区公路分局、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境办,主要负责各属地镇街、各部门之间环境建设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建设管理检查考核和结果通报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考核办法。

对各环境建设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首环办细则》培训,将考核新精神落实到位,制定《2020年密云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密云区考核办法》),城区由区城管委负责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农村地区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工作,行业部门由区环境办进行考核评价,针对首环办考核条款,细化条款,落实责任,要求各属地镇街及行业部门制定各自的考核评价办法,依据首环办考核细则考核指标,真正将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单一责任单位,从机制上改变我区城乡环境建设工作模式,将市、区两级考核工作系统化、全面化,全面提升我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水平和考核成绩。

(二)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治理。

为解决因停车难、停车乱而造成的市容环境秩序问题,以优化开辟停车资源、缓解停车供需矛盾为根本,整体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停车秩序,制定《密云区停车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由区城管委牵头,建立“应划尽划”、“静动结合”的停车秩序管理新模式,挖掘停车潜力,为老百姓停车提供更多选择,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三)开展违法违规砂石料、渣土、建筑垃圾堆放场(点)专项治理。

全面治理砂石料、渣土、建筑垃圾堆放场(点),加大违法违规运输砂石料、渣土、建筑垃圾车辆的查处力度,不断提升辖区城乡环境及扬尘控制等管理水平。制定《密云区进一步清理整治违法违规砂石料、渣土、建筑垃圾堆放场(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在专项工作组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四、职责分工

区环境办:负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城乡环境建设管理的重要决定;统筹协调全区范围内各单位开展城乡环境建设工作;协调监督我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工作任务的实施。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对全区进行全覆盖巡查。落实考核评价制度,做好考核评价工作。

区委宣传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海报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城乡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市民牢固树立环境意识,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区城管委:加强城区范围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要加强城市道路、街巷胡同、公共厕所、垃圾场站的清扫保洁力量,集中清运积存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和垃圾堆积问题;二是加强对各权属单位督促工作,做好报刊亭、电话亭、公交站亭、各类隔离护栏、休闲座椅、城市雕塑、交通设施、道路设施、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等相关设施的维护清洁工作,保持各类设施整洁完好;三是指导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和经济开发区开展环境建设工作,并组织环境巡查检查工作;四是牵头做好城区小区外停车秩序专项治理工作,配合属地做好小区内停车秩序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首环办细则》。

区农业农村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加强农村地区环境卫生保障工作。一是要指导各镇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督促各镇组织动员各村委会增加保洁力量和频次,提高作业标准,强化村域范围内重点场所、文化广场、房前屋后、道路沿线、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二是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契机,重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村域河塘沟渠、农业生产废弃物、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生活污水粪污直排流溢等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负责落实组织农村地区(17个镇)环境整治检查督导,按照市、区两级环境考评标准,每月进行考评,将《首环办考核细则》和《密云区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办法》对接,完善城乡环境考核体系,固化我区城乡环境长效化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首环办细则》。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各类环境秩序问题进行查处,对各属地镇街环境秩序问题的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结合《密云区2020年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协调各属地镇街有序开展门前三包专项治理活动,并组织开展“门前三包”专项治理活动督查考核工作,对各地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土方沙石料进行苫盖,加大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查处力度。严格落实《首环办细则》。

区生态环境局: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的《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完成我区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严格落实《首环办细则》。

区公安分局:结合《密云区停车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强化执法为手段,严格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坚决打击违法停车现象发生,整体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停车秩序,切实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环境。打击建筑垃圾乱倒乱卸、违规消纳及黑中转场、黑渣土场。严格落实《首环办细则》。

区交通局:负责对无资质的运输企业、改装车辆进行查处;对城乡范围内的公交站牌破损,督导企业及时进行维修与更新;对机动车修理摊点超范围、无证照经营坚决予以取缔,对修理摊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落实《首环办细则》。

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专项整治行动考核细则》,统筹指导各相关单位有序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和“开墙打洞”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依法查处监管职责内的固定场所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严格落实《首环办细则》。

区住建委:负责小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对在册建筑工地督促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使用有渣土准运证的达标车辆运输渣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按照行业标准设置施工围挡,并保持干净完好,无破损、无小广告,工地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区文旅局:负责组织开展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秩序整治,保持卫生干净整洁,治理“一日游”、“黑导游”、“黑车”、“黑马”、“黑票提”,以及商贩尾随兜售、强买强卖行为,督导各镇对街路所设的旅游接待管理设施进行严格管理,维护旅游接待站范围内环境卫生和环境秩序。严格落实《首环办细则》。

区公路分局:负责保持所管道路完好、标志标线清晰,路树、绿化隔离带无苗木枯死、缺株,公路用地范围内无乱设广告、指路牌、无乱倒垃圾渣土和白色污染,负责清扫保洁的道路卫生良好,无遗撒泄露。严格落实《首环办细则》。

园林绿化局:负责对各单位认建认养的绿地按行业标准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首环办细则》。

区水务局:负责潮河、白河、潮白河、水库下游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渣土、垃圾、堆物堆料,无盗采砂石行为,水面干净整洁,打捞的水草和水面漂浮物及时清运。严格落实《首环办细则》。

区园林中心:负责保持城区内公园绿地、绿化隔离带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苗木缺株、无白色污染(树挂)、无乱停车、无违规广告、无私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私圈绿地。

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网格化城市管理、热线问题办理、媒体曝光和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等工作。严格落实《首环办细则》。

区各属地镇街(地区)、经济开发区:负责制定本辖区环境建设整治方案,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属地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责,结合区域实际,针对辖区存在的市容环境、秩序环境、生态环境和设施环境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台账,充分利用执法力量下沉机制,针对环境重点难点地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完善长效管控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巡查,做好常态保持,并做好市、区、镇街三级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工作。严格落实《首环办细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为加强工作督导、协调联系、提高效率,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领导抓、抓领导;反复抓、抓反复”的工作要求,结合“领导包片、干部包点”机制,主管领导加强督导调度,持之以恒地将环境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尤其针对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乱堆乱倒问题,既要高标准治理,更要长效化管控,严防反弹。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协调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推动环境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要依托“执法力量下沉”工作机制和联合执法工作模式,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整治工作。要与创卫、美丽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相结合,特别是在首环办检查期间,要保证每个点位都有人管,以点带线,以点带面进行治理。

(三)严格纪律,强化责任

各部门、各镇街要讲政治,顾大局,严格整治和时限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要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规矩,严格按照“七有五性”要求,要深入基层,主动上门服务,与百姓沟通,真正为百姓解决好环境“痼疾顽症”。同时做好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将“关心环境、爱护环境、珍惜环境”转化为群众自觉行为。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环境建设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环境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将区委、区政府抓好城乡环境的决心和行动传递给广大群众,提高市民满意度。对自觉维护环境、积极开展整治工作的商户、个人进行鼓励,传递正能量;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查处案例进行曝光。


北京市密云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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