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S000/ZK-2020-000003
  2. [有效性] 失效
  3. [文种分类] 其他
  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5. [发文机关] 中关村科技园区密云园管理委员会
  6. [发文字号] 〔〕
  7. [标题] 《中关村密云园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8. [成文日期] 2020-01-07
  9. [发布日期] 2020-01-07
  10. [实施日期] 2020-01-07
  11. [失效日期]
【失效】《中关村密云园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来源:中关村科技园区密云园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0-01-07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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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更好地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火灾事故,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密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等相关法规、文件,结合中关村密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中关村密云园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相关要求,在中关村密云园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时刻接受各职能部门监管,做好园区内各单位自我管理工作,提高广大职工自觉遵守意识,努力实现园区无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中关村密云园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曹文秀任组长、十里堡派出所所长赵成革任副组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总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十里堡派出所管片经济开发区的副所长及民警、经济开发区城管分队全体队员、安全生产办全体人员、园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中关村密云园禁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放办”),负责中关村密云园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禁放办设在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办,办公室主任由韩小娥兼任。

三、职责分工

(一)十里堡派出所

负责依法打击存储、销售伪劣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经济开发区城管分队

负责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配合十里堡派出所纠正、制止违法燃放行为。

(三)创安兴园公司

负责园区内巡查。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和美嘉园物业公司(云西海博物业)

负责园区内巡查。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禁放办

1.负责制定《中关村密云园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与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禁放承诺书。

3.建立经济开发区网格化实名制管控机制。

4.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烟花办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加强正面宣传,通过企业QQ群等互联网平台开展宣传引导。宣传《通告》中划定禁放区域、时间、处罚措施及监督举报电话,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生态环境、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提倡“少燃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

二是加强危害性的宣传,对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员伤亡、空气污染、重大火灾等案例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

(二)落实禁放区域看护措施

中关村密云园区域内在任何时间均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切实加强禁放巡查,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动中关村密云园各单位力量支持参与巡查。

(三)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禁放办所有成员、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对防范火灾隐患、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要领导为禁放看护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单位内部禁放看护、教育动员本单位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开展集中宣传等措施。特别是在除夕、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安排具体人员做好本辖区禁放看护工作,发现违反禁放规定的要及时上报,全面发挥自防、自管、自治的主体作用。

(四)狠抓落实,措施到位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力落实《中关村密云园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履行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把禁放工作作为大气污染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春节前后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完成烟花禁放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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