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19-000040
- [有效性] 失效
- [文种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 [发文字号] 密交发〔2019〕54号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2019-06-05
- [发布日期] 2019-06-05
- [实施日期] 2019-06-05
- [失效日期]
局有关部门和重点运输企业: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全市、全区统一部署,结合我行业实际,特制定了《密云区交通局“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2019年6月5日
密云区交通局“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依据密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密云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密安发〔2019〕3号) 要求,从2019年5月至12月,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持续深化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活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重点场所和突出问题
此次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施工工地、仓储库房、高层建筑、“多合一”场所、内部加油加气站、公共交通枢纽、客运场站、货运场站、喷烤漆房、停车场、食堂、宿舍及地面公交、道路客运、货物运输等重点行业,重点排查整治11类突出问题:
(一)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超过额定功率、超负荷安装使用电器设备:高温灯具、大功率电器等用电设备安装在可燃易燃物上或与可燃物距离过近。配电箱、弱电井、强电井电线交织,堆放可燃杂物。电线未做穿管保护直接穿过或敷设在易燃可燃物上以及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周边。电气线路老化、乱拉乱接。UPS电源及蓄电池等备用电源保养检测不到位。餐饮场所和单位厨房油烟道、烤炉内油渍堆积过多,清洗不干净或未按规定及时清洗。燃气管线、连接软管、灶具老化,超出使用年限。违规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气。
(二)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切割、焊接、防水施工等明火作业未清理作业点及其周边和下方易燃、可燃杂物,未封堵周边孔洞。明火作业人员未落实动火审批手续,超过规定时间和范围动用明火,无证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公共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动用明火施工作业。
(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充电。在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车。电动车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使用不匹配或质量不合格的民充电器为电动车或其蓄电池充电或者从室内拉“飞线”充电。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仓储库房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与储存物品危险性不相符。
(五)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金属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六)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仓储库房内的防火分区未采用防火墙分隔。
(七)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八)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高层建筑使用易燃可地外墙外保温材料。
(九)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共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放处置初起火灾。
(十)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一)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郭生民为组长,由副局长苏尚义、裴海燕、项青松为副组长,由局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应急处理中心,由睢海力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各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整治要求(附件),细化整治标准,指导落实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依法对消防违法行为实施监督执法。要对照区防火办汇总的台账,进行梳理比对,防止失控漏管,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涉及多部门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落实。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实名制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开展单位内部自查自改工作,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整治要求,对照11类风险50项内容逐一开展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要对照标准,自主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逐级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要开展“三自主两公开已承诺”,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四、工作安排
从2019年5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集中利用7个月时间,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一)部署排查阶段(5月20日-6月底)
各部门将本工作方案下发到重点企业,督促指导各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改,要结合实际明确职责任务、检查标准、方法措施、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底)
各部门按照方案部署要求和各项规定动作,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统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结合突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抽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单位;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坚定不移、平稳有序、人文关怀、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讲清危害、讲清后果、讲清责任,杜绝简单粗暴、机械执法。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年底)。
各部门要组织对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突出对消防安全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场所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安全责任。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企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健全完善情况通报、定期会商、约谈培训等工作机制,形成联勤联动的整体工作合力。
(三)做好宣传引导,营造强大声势。要持续深化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和宣作阵地,全面普及消防常识,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浓厚氛围。
(四)加大督查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区防火委将组织成立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督办工作落实,对工作迟级、整治不力、火灾频发的将逐级倒查相关人员责任。对自查自改不认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专项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启动通报抄送机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开展责任调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将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要加强情况信息收集汇总,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反馈工作情况。6月至12月,各部门每月23日前上报月工作小结; 8月30日前各部门上报抽查情况;12月13日前各部门报送工作总结。材料报送联系人:晁歌,69042330。
附件:
十一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一、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1.超过额定功率、超负荷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的,必须及时纠正;
2.高温灯具、大功载电器等用电设各安装在可燃易燃物上的,必须及时整改:与可燃物距离过近的, 必须及时清理可燃物。
3.配电箱、弱电井、强电井应规范敷设电线,严禁堆放可燃杂物。
4.电线直接穿过或敷设在易燃可燃物上以及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周边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
5.电气线路老化、乱拉乱接,使用麻花线、铰接方式连接或将不同型号、规格的电线连接的,必须及时更换、规范敷设。
6. UPS电源及蓄电池等备用电源应及时更换,加强保养检测。
7.燃气管线、连接软管、灶具老化,超出使用年限的,必须及时组织更换,并加强定期检测维护。
8.液化石油气罐严禁存放在住人的房间、办公室和人员稠密的公共场所,严禁存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严禁与其他火源同室布置;严禁超量储存液化石油气罐;液化石油气罐总重量超过100公斤或钢瓶总数超过30瓶的,应设置独立气瓶间,气瓶间须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开关安装在室外,不应与厨房有连通的门、窗、洞口。
9.餐饮场所厨房油烟道、烤炉内油渍,必须按规定及时清洗。
10.文物古建内点蜡烛、焚香等使用明火行为的,必须及时清理。
二、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
1.在切割、焊接、防水施工等明火作业时,必须清理作业点及其周边和下方易燃、可燃杂物,并封堵周边孔洞。
2.明火作业人员必须落实动火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动用明火,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无证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
3.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馆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严禁在营业期间动用明火施工作业。
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4.使用不匹配或质量不合格的充电器为电动车或其蓄电池充电或者采取“飞线”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 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2.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3.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4.仓储库房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必须关停整改;仓库的耐火等级、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必须与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相符。
五、疏散通道不畅通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金属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3.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4. 宾馆饭店、员工宿含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 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六、防火分隔不到位
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问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2.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6.仓储库房内的防火分区之间未采用防火墙分隔的,必须及时整改,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七、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八、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3.现有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4.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5.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九、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4.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十、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十一、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1.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群众。
2.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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