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19-000032
- [有效性] 失效
- [文种分类] 其他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政府
- [发文字号] 河政发〔2019〕14号
- [标题] 河南寨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 [成文日期] 2019-05-22
- [发布日期] 2019-05-22
- [实施日期] 2019-05-22
- [失效日期]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和《密云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程,整体提升我镇农村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8月底之前全面完成28个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1.巩固平头、两河、金沟、南单家庄、钓鱼台、台上、下屯、南金沟屯、套里等9个被列为第一批美丽乡村建设村的环境整治成果,达到市级考核验收合格标准。
2.8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一批美丽乡村建设以外的前金沟、沙坞等其余19个村的环境整治任务,并达到市级考核验收合格标准(验收标准见附件2)。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整体推进,全面提升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继续巩固2015-2018环境治理工作成果,拆除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和积存垃圾,整顿经营秩序,彻底改善镇域内生产、生活、生态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提高农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2.坚持规划先行,推广经验
确定前金沟、团结、新兴、赶河厂、莲花瓣、中庄、东渔家台、东套里、圣水头、山口庄、陈各庄、北单家庄、河南寨、芦古庄14个村作为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创建村。整合各项政策资金,高标准规划设计,创新工作措施,推广2017-2018美丽乡村建设成功经验,扩大我镇美丽乡村建设范围。
3.坚持党建引领,公开公正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工程项目的施工方式、工程进度、工程时限向村民全面公开,村民全程监督项目的施工过程,用工要优先考虑低收入农户和本村村民。
三、组织机构
成立河南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专班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春平兼任,副主任由周莹兼任。成员由各职能部门、包片领导、包村组长及村书记、主任组成。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建立综合协调、相互配合、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附件1)。各村成立相关工作机构,村书记、主任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配合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四、工作任务
1.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牵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配合部门:规划环境保护办公室
各村要于5月23日前摸清村域内违章建筑、违法建设和侵街占道、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的情况底数,建立台账,报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备案。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同时,保持工作台账动态更新,每周上报整治工作进度,8月底前全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时间要求:8月底前
2.农村垃圾治理
牵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配合部门:北京达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做到村内垃圾收集设施干净完好,能够正常使用。村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保证建设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农村新建、翻建改造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得到规范有效处理。保证村庄环境和村内道路干净整洁。
时间要求:5月底前
3.村容治理
牵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配合部门:规划环境保护办公室、城管分队
拆除村庄范围内违章建筑,拆除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私搭棚舍等违法建设。村庄街巷、绿化带、路边等无乱堆乱放乱扔和秸秆焚烧。街道两侧墙壁、电线杆等处无乱贴小广告等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时间要求:7月底前
4.厕所提升改造
牵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管护方案做到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厕所,保证公厕内设施完好,厕所内有人管理干净整洁,10月底前完成第一批美丽乡村9个村15个公厕改造提升任务,并按要求完成两河、北金沟屯等9个村89户户厕改造任务。
时间要求:10月底前
5.供水及污水治理
牵头部门:农业发展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配合部门:水务站
列入第一批美丽乡村创建任务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全部得到有效治理。村庄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应收集处理或接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保证村内无生活污水直排溢流现象,杜绝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塘沟渠。村域内的沟渠保证畅通,无堵塞现象,无脏乱的小微水体。具备用水条件的村实施用水收费制度。
时间要求: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时序推进
6.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
牵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各行政村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要求,建立镇、村两级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时间要求:10月底前
7.村规民约自治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各村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确保落实农村人居环境自我治理、自我管理、自我提升。
时间要求:6月底前
五、督查考核及奖惩措施
1.在集中整治过程中,镇党委政府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班牵头、各部门配合,每周对各村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评分并通报,对排名在后三名的村进行工作约谈和通报批评。
2.奖励措施
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市区考核评分验收的,镇政府依据区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在区政府补贴标准的基础上(500人以下的村庄补贴3万元,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村庄补贴5万元,1000人以上的村庄补贴8万元。),结合本镇实际,按照户籍人口再给与匹配补贴,标准为:500人以下的村庄补贴3万元,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村庄补贴5万元,1000至2000人以上的村庄补贴8万元,2000人以上的村补贴16万元。
在资金使用方面补贴资金只对整治侵街占道,私搭乱建、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给予资金支持,不对违法行为个人或企业进行补偿,严格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3.惩罚措施
在规定时间未完成整治任务,未通过市、区考核评分验收的,不能享受区、镇上述补贴,另外年终将按照村级考核责任制要求扣减两委干部责任制奖金。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未通过验收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职责分工
1.各行政村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是本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发动村干部、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志愿者、网格员、保洁员和生态林管护员等村民自治组织作用,主动参与村庄环境治理、保护村域环境等工作。扎实做好本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对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僵尸车”、柴草、废旧家具等杂物要全部清理。村民翻建房储备的砂石、水泥、砖等建筑材料要堆放整齐。建立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自治,引导教育村民杜绝垃圾随意倾倒和乱堆乱放。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拆违打非,公厕运维,建立村内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清退无照经营和“散乱污”企业,整顿经营秩序,垃圾分类等工作。
2.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牵头负责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各村建立村庄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做好村内乱堆乱放、私搭乱建和积存垃圾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和监督考核。全面推进整治镇域内环境卫生,规范清运、消纳各类垃圾,实施农村公厕和户厕提升改造工程,进一步巩固环境卫生治理成果。
3.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
负责指导各村建立拆违工作台账,核查村级上报的私搭乱建、违章建筑、违法建设及违规用地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区拆违办等职能部门工作部署,对台账内违法建设和违章建筑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做好区级考核验收工作。
4.城管执法队
负责依法查处和清理整顿违反城乡建设规划、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清理违规广告和“僵尸车”,整顿经营秩序,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和各村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配合规建办等部门,做好违章建设的拆除和验收,并协助做好拆违台账整理上报工作。
5.林业站(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村庄绿化美化、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和一产、三产融合发展工作,加快推进各村畜禽养殖退出工作。积极争取林业和农业项目资金支持,做好拆除违建、产业腾退、垃圾点位治理后期的拆违还绿、留白建绿、见空插树、应绿尽绿工作。依据部门职责和行业标准协助规划设计单位完成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方案中村庄绿化美化和农业产业规划编制工作。
畜禽粪污及农作物秸秆治理。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装备配套率基本达到100%,畜禽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6.农业发展办公室
牵头负责做好农村供水和污水管网改造,太阳能浴室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管与维护。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要求,杜绝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入河塘沟渠,村内无小微恶臭水体,切实保护镇域内水生态环境。积极争取水库移民和农发项目资金支持,改善提升村庄基础设施。
7.组织科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探索、指导和督促各村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探索农村“法治、自治、德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创新党建成果。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健全农村网格化管理体系,督促指导各村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真正实现网格管理与乡村治理的有机结合,提高新农村治理水平,完善“村规民约”制度。
9.宣传科
负责通过电视、广播、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展、先进模范、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10.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
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要定期开展此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全力抓好组织发动,狠抓推进落实和工作实效。
11.纪委监察办公室
对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镇村干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12.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指导协助相关村做好“散乱污”企业的治理工作。根据各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加大村级招商引资工作。
13.水务站
负责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有关供水、污水改造和建设等相关工作,科学统筹规划镇村供水、污水管网铺设和污水处理站选址和建设工作。
14.国土三所
协助镇政府相关部门,对拆违台账内的违章建筑、违法建设进行确认,对违法建设、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查处纠正。
15.工商所
负责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经营,依法开展店外经营、拆墙打洞等扰乱经营秩序行为的整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党建引领,科学有序推进。坚持党建引领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镇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各村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充分发挥村级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按照工作时限,科学有序推进工作。
(二)强化村级组织领导,明确村级职责任务。各村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责单位,下设村级人居环境整治专班,充分发挥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对所包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作用,将此项工作纳入镇、村干部个人年底考核测评。各村书记(主任)要根据村内实际,研究制定本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加强组织调度,强化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三)加强部门配合,确保职责落实。各村各部门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制定本部门工作台账,根据责任分工和工作标准,发扬“五敢”精神,落实各项工作职责,按照工作时限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四)尊重农民主体,创新乡村治理。各村要按照相关要求,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农民参与规划,决策,建设和管理。
附件:
1.河南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2.密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办法
中共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委员会
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2日
附件1:
河南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马 超 党委书记
郭保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王春平 主管副镇长
副 组 长: 王立文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马爱国 党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
王铁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
齐如松 党委委员、组织部长
何 园 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高连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月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金柱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 志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孙海岩 副镇长
任 伟 副镇长
成 员: 周 莹 主持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
李长春 主持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
吴长亮 城管执法队队长
张春增 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站长
王海燕 农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国慧琴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马启财 纪委副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
张凤华 组织部副部长
王淑凤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郑凤义 水务站站长
李 伟 工商所所长
杨凤清 国土三所所长
张冬燕 宣传科科长
各村书记、主任和包片领导包村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主任周莹同志兼任。
附件2:
密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京办发〔2018〕5号)和《北京市密云区关于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2018-2020年)的实施意见》(京密发〔2018〕4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验收办法。
第二条 考核内容
本办法考核全区的美丽乡村创建村,验收内容为村庄范围内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情况、公厕管护情况、农村垃圾治理、供水及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整洁情况等五个方面,设定评价指标,赋予不同分值,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核查所选取的项目,既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内容,又是经过前期建设具有一定基础,或者即使没有开展工程建设,通过整治也可以取得明显效果的工作。通过考核可以比较全面的反映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和各项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
第三条 评分标准
(一)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15分)
1.各村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15分)
扣分项目:无管护制度,扣3分;无管护标准,扣3分;无管护队伍,扣3分;无管护经费,扣3分;无有考核机制,扣3分。(以上“五有”需要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如制度、标准、人员队伍责任区、拨付经费工资的证明、检查记录等;2项及2项以上未达标的视同不合格)
(二)公厕管护(10分)
1.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厕所。(5分)
扣分项目:公厕正常开放的不扣分;公厕未正常开放的扣5分;公厕因在建或维修(现场核实,未见施工的需提供佐证资料)等原因未正常开放的不扣分。
2.公厕内设施保持完好。(3分)
扣分项目:上下水不正常、座便蹲位损坏、洗手池等设施损坏1处扣1分,扣完为止。
3.厕所有人管理,干净整洁。(2分)
扣分项目:便槽污垢、地面脏污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存在粪池满溢的扣2分。
(三)农村垃圾治理(30分)
1.村内垃圾收集设施干净完好正常使用。(10分)
扣分项目:设施轻微污损但不影响使用,扣2分;设施污损严重不能使用,扣10分;有露天垃圾池但周边干净整洁,扣2分;有露天垃圾池且周围脏乱的,扣10分。
2.村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建筑垃圾得到规范有效处理。(10分)
扣分项目:村庄内有积存生活垃圾,扣5分;建筑垃圾未得到规范有效处理,扣5分;以上两项有1项不达标的视同不合格。
3.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村内道路干净整洁。(10分)
扣分项目:村庄内道路存在白色垃圾、乱倒乱扔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四)供水及生活污水治理(17分)
1.无生活污水直排溢流(生活污水应收集处理或接入化粪池定期清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不能直接排入河塘沟渠。(10分)
扣分项目:生活污水直排溢流和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塘沟渠,3处以内每处扣2分,4处以上扣10分。
2.村域内沟渠畅通,无堵塞现象,无脏乱的小微水体。(5分)
扣分项目:街道两侧无排水沟,扣1分;沟渠轻微杂物但不影响排水,扣2分;沟渠淤积堵塞有脏乱的小微水体,扣5分。
3.具备用水条件的村实施用水收费制度。(加2分)
加分项目:具备用水条件的村实施用水收费制度,加2分。
(五)村容整洁(30分)
1.村庄街巷、绿化带、路边等无乱堆乱放乱扔和秸秆焚烧。(15分)
扣分项目:秸秆、建筑材料、生活用品、包装物等杂物乱堆乱放乱堆乱扔、垃圾秸秆焚烧,2处以内每处扣2分,3处及以上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
2.街道两侧墙壁、电线杆等处无乱贴小广告等乱贴乱画乱挂现象。(5分)
扣分项目:存在乱贴乱画乱挂现象,每处扣2分;3处及以上扣5分。
3.村庄范围内(不含宅基地内)无违章建筑、侵街占道私搭乱建、无私搭棚舍等。(10分)
扣分项目:存在违章建筑、私搭乱建的,每处扣3分;3处及以上扣10分。
第四条 考核办法的实施
(一)工作流程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工作由区新农办牵头组织实施。区新农办负责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和核实确认;第三方单位负责对公厕管护情况、农村垃圾治理、供水及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整洁情况等四个方面的实际现状进行暗访核实。现场考核完成后,由区新农办会同第三方单位根据双方检查、核实结果进行统计、打分及考核验收结果的审定工作。根据核查评分应在80分及以上且否决指标全部合格,才能基本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要求。
(二)资金安排
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各镇人居环境整治合格的村按照村庄大小予以相应的奖励,根据户籍人口数量,500人以下的村庄补贴3万元;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村庄补贴5万元;1000人以上的村庄补贴8万元。在奖励资金使用方面,补贴资金只对整治侵街占道、私搭乱建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给予资金支持,不对违法行为个人或企业进行补偿。各镇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用于聘请第三方综合治理或者发动宣传等工作,要求各镇单独立账,规范票据,以便于后续资金审计、审查等工作。
第五条 附则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得分经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纳入区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得分。
本考核验收办法由区新农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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