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S000/ZK-2019-000002
  2. [有效性] 失效
  3. [文种分类] 其他
  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6. [发文字号] 密财发〔2019〕151号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公交客运企业财政补贴管理办法
  8. [成文日期] 2019-01-01
  9. [发布日期] 2019-01-01
  10. [实施日期] 2019-01-01
  11. [失效日期]
【失效】北京市密云区公交客运企业财政补贴管理办法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19-01-01 17:21
  • 【 字体: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公共交通优化发展战略,保障公交企业基本运营,进一步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根据《北京市郊区公共客运改革发展方案》(京政办发〔2008〕2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共交通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14〕252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补贴范围为所有刷卡乘坐公交客运的成人、学生及免费乘车人群。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获得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批准运营密云区公共交通客运线路的企业。

第二章 补贴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的补贴原则为基本保障原则、科学合理原则、强化监管原则。

基本保障原则。保障公共交通稳定运营,方便老百姓日常出行,推动公交客运事业安全、便捷、绿色、高效发展。

科学合理原则。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科学规范制定公交客运财政补贴机制,既保障公交客运基本运营,又节省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强化监管原则。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交运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公交企业优化客运线路,提高服务能力,保障客运安全。

第三章 补贴标准

第五条 成人按现行政策刷卡乘车票价的50%进行补贴。

第六条 学生按现行政策刷卡乘车票价的75%进行补贴。

第七条 免费乘车群体按乘车次数×2元进行补贴。

第四章 管理职责

第八条 公交客运企业要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优化调整公交线路,促进城乡线路协调发展,提升运输能力;定期对运营车辆及附属设备进行检测、维护、更新,保证其处于良好运营状态,保障运营安全;加强乘务人员业务培训,规范企业运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维护良好运行秩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第九条 区交通局依法履行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任,进一步规范公交运营秩序,依法检查、处罚;加强对刷卡乘车情况的检查、抽查,确保刷卡乘车数据真实、准确;牵头制定《北京市密云区加快提升公交服务管理水平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密云区公交客运企业考核办法》;协同区财政局对公交企业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条 区财政局依法审核安排公交客运补贴年度预算,依据拨款申请拨付资金,做好资金的年度清算工作。下一年度年初由区财政局牵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公交企业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等进行绩效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清算企业年度补贴金额。

第五章 资金拨付

第十一条 部门预算。每年9月份,区交通局根据上年度公交企业财政补贴额编报部门预算。

第十二条 按月拨付。每月月初,由区交通局审核、汇总上月公交企业补贴金额,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区财政局依申请从年度预算安排中拨付补贴资金。

第十三条 按年清算。下一年度年初,区财政局根据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绩效考核的结果计算企业年度补贴金额,报送区政府审议,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的审议意见,与公交企业进行清算。

第六章 绩效监管

第十四条 由区财政局牵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公交企业刷卡数据真实性、群众满意度、企业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计算企业年度补贴金额。考核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按补贴全额清算资金;90分以下,按补贴全额×实际得分百分比清算资金。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三年。试行期间如遇国家、市级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本办法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