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18-000024
- [有效性] 失效
- [文种分类] 其他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发文字号] 〔〕号
- [标题] 2018年密云区镇街便民服务体系运行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 [成文日期] 2018-05-11
- [发布日期] 2018-05-11
- [实施日期] 2018-05-11
- [失效日期]
为继续推动和完善“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深化“三级联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成果,确保便民服务体系长效惠民,根据《密云区2018年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特制定镇街便民服务体系运行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17个镇、3个街道。
二、考核原则
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注重绩效、公开透明、客观公正、民主集中、科学高效、突出重点、减轻负担、考出成绩的原则。
三、考核主要内容和分值
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百分制考核得分占总分的60%、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百分制考核得分占总分的40%。
(一)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内容(100分*60%)
1.组织保障(20分)
(1)严格按照全区统一要求做好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区下发的关于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的文件复印件(4分);
(2)履行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分工明确,党(工)委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为总负责人,党(工)委副书记或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为牵头负责人,有会议纪要或领导小组名单(4分);
(3)将便民服务体系运行管理及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不少于2次,并有工作记录(4分);
(4)年初有计划、日常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并有工作记录(4分);
(5)办公经费等保障到位,有本级财政拨付便民服务体系运行管理及标准化建设资金使用清单或说明(4分)。
2.人员管理(20分)
(1)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总服务台人员、跑单人员、各窗口工作人员配备齐全(4分);
(2)工作人员保持稳定,持续在岗半年以上,有考勤记录(4分);
(3)工作人员无兼职其他工作情况(4分);
(4)每月召开例会,每季度组织业务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勤政廉政培训,有会议、培训记录(4分);
(5)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上岗,仪容仪表整洁(4分)。
3.业务办理(25分)
(1)严格按照全区统一要求,规范和调整进驻事项及相关内容(10分),无承办、即办事项混办现象(3分);
(2)遵守行政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审批权限,依法依规办理。接件、转办、办理、反馈各环节按照便民服务体系工作流程办理(4分);
(3)进驻事项均在窗口办理,无科室直接受理或“两头受理”现象(4分);
(4)工作台账清晰、齐全,审批服务案卷归档完整(2分);
(5)按照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及时上报业务数据等信息资料(2分)。
4.服务质量(20分)
(1)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办理事项的申办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和办理流程等,按时限办结。无因告知不全、超时办结、服务态度等问题发生矛盾纠纷、投诉举报(4分);
(2)严守工作纪律,无斗地主、逛淘宝、嗑瓜子、玩手机、随意离岗、办私事等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有在岗行为记录(4分);
(3)公开事项办理流程、受理条件、办理事项、办结事项、服务电话等便民服务清单内容(4分);
(4)设置意见箱、意见薄等,广泛接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有意见反馈(4分);
(5)清正廉洁,秉公办事,无“吃、拿、卡、要”等现象,无投诉举报事件发生,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出示证明(4分)。
5.基础设施(5分)
(1)服务场所固定,不得借为他用,窗口标识清晰规范(1分);
(2)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齐全(1分);
(3)配置办理须知手册、服务功能导示、业务办理台账,行为规范上墙(1分);
(4)电子监察系统与区政务服务中心保持有效对接,规范熟练使用(1分);
(5)大厅、窗口卫生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防火防盗设备,安全防范措施到位(1分)。
6.民主测评(10分)
(1)测评对象:下辖村(居)代办员,每村(居)1名。
(2)测评方式:现场下发测评表,每张测评表100分。
(3)测评结果:计算出测评平均分后,以*10%列入。
(二)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考核内容(100分*40%)
1.组织保障(20分)
(1)严格按照全区统一要求做好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区、镇下发的关于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的文件复印件(4分);
(2)责任分工明确,村(居)委员会书记或主任负总责,村(居)干部、村官(社区工作者)具体负责,有会议记录或工作组名单(4分);
(3)召开研究代办点运行管理及标准化建设会议不少于2次,并有会议记录(4分);
(4)服从镇(街)管理,村(居)委员会书记或主任每月至少一次检查代办点工作,有工作记录(4分);
(5)经费保障到位,有用于代办点运行管理及标准化建设资金使用清单或说明(4分)。
2.人员管理(20分)
(1)代办员至少有一名村(居)干部、一名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者),代办员上报或反馈时,至少有一名在岗接件(4分);
(2)代办员保持稳定,持续在岗半年以上,有上岗记录(4分);
(3)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在岗期间及时接听群众来电(4分);
(4)每月召开例会,每季度组织培训,有会议、培训记录(4分);
(5)遵守代办点各项管理规定(4分)。
3.业务办理(20分)
(1)严格按照全区统一要求,规范和调整进驻事项及相关内容(4分);
(2)按照代办工作流程,逐级上报审核,不越权、违规办理。(4分)
(3)及时向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上报代办材料,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出示上报代办材料记录(4分);
(4)凡代办事项必有记录,台帐登记齐全、归档完整,有领取人签字(4分);
(5)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上报业务数据等信息资料(4分)。
4.服务质量(20分)
(1)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办理事项的申办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和办理流程等。不能解释的及时请示、问询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无使群众“多跑腿”现象(4分);
(2)服务热情周到,无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问题发生的矛盾事件(4分);
(3)严守工作纪律,无斗地主、逛淘宝、嗑瓜子、玩手机、随意离岗、办私事等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有在岗行为记录(4分);
(4)公开代办事项和代办程序,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有意见反馈(4分);
(5)清正廉洁,秉公办事,无“吃、拿、卡、要”等现象,无投诉举报事件发生,镇(街)纪检监察部门出示证明(4分)。
5.基础设施(10分)
(1)服务场所固定,环境整洁(3分);
(2)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齐全(3分);
(3)配置办理须知手册、服务功能导示、业务办理台账,代办工作职责上墙(4分)。
6.民主测评(10分)
(1)测评对象:共15人,该村(居)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村(居)民代表各5人。
(2)测评方式:现场下发测评表,每张测评表100分。
(3)测评结果:计算出测评平均分后,以*10%列入。
四、加分因素
在镇(街)便民服务体系运行管理工作百分制考核的总体评分上设置加分项,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1. 以落实区便民服务体系运行管理工作要求为基础,拓展服务范围、缩短办结时限等措施成效显著,得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可,工作信息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用(3分);
2. 以落实区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为基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典型经验在全区推广(2分)
五、考评方式
(一)总结报告。各镇(街)上交本地区政务服务工作年终总结报告。
(二)实地检查。实地查看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及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运行情况,查阅办理台账、档案资料。
(三)民主测评。对被检查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的民主测评在下辖村(居)代办员中进行,对被检查的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的测评在该村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村(居)民代表中进行。
(四)综合评定。考核组根据检查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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