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17-000022
- [有效性] 失效
- [文种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政府
- [发文字号] 古政发〔2017〕23号
- [标题] 古北口镇泡沫彩钢板整治工作方案
- [成文日期] 2017-03-11
- [发布日期] 2017-03-11
- [实施日期] 2017-03-11
- [失效日期]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部分地区泡沫彩钢板建筑火灾教训,全力整治泡沫彩钢板建筑,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人命关天,安全至上”安全工作理念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要求,找准泡沫彩钢板建筑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利用一周的时间,集中精力对全镇各行政机关、服务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泡沫彩钢板开展整治工作,有效净化全镇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泡沫彩钢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耿晓婧镇长担任,副组长由简宝强副镇长、贾海生副镇长、王晓辉副镇长、王春萍副镇长、派出所所长刘军担任。成员单位:由镇包村干部及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科,由安全科科长张海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对各成员单位落实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治时限
2017年3月10日起至2017年3月16日结束。
四、整治范围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集中整治以下单位场所的聚苯乙烯、聚氨酯等易燃材料夹心的泡沫彩钢板建筑:
(一)镇域内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和派出、服务机构,包括各村(居)民委员会、服务站、活动室等办公和服务场所;
(二)各村(居)个体企业单位、农村集贸市场、无照场所以及用于生产、加工、经营、储存的房屋。
五、整治依据
2010年5月31日,市住建委印发的《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0年版)》,其中,对聚苯乙烯保温板、金属面聚苯夹芯板明确提出了限制使用要求。2015年,公安部下发通知,针对泡沫彩钢板进一步提出了“四个一律”即,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医院、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不得使用泡沫彩钢板搭建;对于使用泡沫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对于使用泡沫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使用泡沫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一律临时查封,并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的,必须拆除。
六、整治重点
教 委:重点加强对系统管理范围内各类教育机构(含系统审批、管理的幼儿园)的泡沫彩钢板整治工作;
综合科:重点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设置临时住宿、仓储等场所的泡沫彩钢板整治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重点加强农业、养殖领域住人等场所的泡沫彩钢板整治工作;
安全科:重点加强对商市场、商业零售经营、餐饮经营、工业企业的泡沫彩钢板整治工作;
旅游办:重点加强对旅游景区、行业领域内的民俗场所、有住宿功能的农家院、宾馆饭店等单位场所的泡沫彩钢板整治工作;
民政科:重点加强对养老(敬老)福利机构的泡沫彩钢板整治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重点加强体育运动、体育竞赛、群众性体育活动等场所的泡沫彩钢板整治工作;
其它各部门结合职责实际,对照整治范围开展泡沫彩钢板建筑整治工作;
各村(居):对照整治范围开展工作,重点加强对属地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和无照经营,未经行业部门审批的农村集贸市场、旅馆、饭店、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诊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仓储、用于生产、加工、经营的房屋泡沫彩钢板建筑整治工作。
七、整治措施
(一)凡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新建彩钢板建筑,要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审核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施设备等内容,楼板、梁、柱、屋架等建筑构件耐火等级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其夹芯材料燃烧性能按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检测应达到A级,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予以行政许可。
(二)对已建成使用的泡沫彩钢板建筑,督促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施工企业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先行停止施工、停止使用、使用经营,推进整改,对于搭建彩钢板确实存在困难短时期无法整改的企业要先行查封,再推进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场所,镇政府将会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对隐患部位进行临时查封。
各科室、各村居要通过会商研判、疏堵结合、宣传告知、联合整治、媒体曝光、挂牌督办等形式,真正形成合力、形成震慑,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规定时间内要优先完成办公机关、派出、服务机构和住宿、仓储以及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的泡沫彩钢板建筑的拆改整治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树立大局意识和敏感意识。此次泡沫彩钢板整治工作是区委、区政府面对全国、全市安全形势新要求,站在推进“四个走在前列”目标,建设和谐宜居首善之区的战略高度,下了决心做出的重要安全工作部署,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要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当前,正值全国两会召开时期,各成员单位要树立高度的敏感意识,既要认真落实工作,又要讲求工作方法,还要保证安全稳定,坚决防止整治过程中解决一个安全问题,产生其他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二)亲力亲为确保取得成效。一是要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领导要亲自挂帅抓落实,带队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治工作在各个岗位、环节得以全面有效落实;二是要形成合力,要认真对照整治范围和责任分工落实责任,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对于问题突出的、整治难度较大的单位要采取联合执法,坚决予以铲除;三是要强化督查,3月17日前,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改,3月18日后,镇泡沫彩钢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督查执法部门,对全镇落实彩钢板拆改整治工作进行督察检查。
(三)加强宣传告知做好引导。各村(居)要采取逐个单位、住户宣传告知的方式,耐心向企业讲形势、提要求、讲危害,劝导单位自觉落实拆改工作。
(四)做好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各村(居)要在进一步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彩钢板排查台账,及时报镇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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