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S000/ZK-2017-000002
  2. [有效性] 失效
  3. [文种分类] 其他
  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6. [发文字号] 〔〕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8. [成文日期] 2017-01-06
  9. [发布日期] 2017-01-06
  10. [实施日期] 2017-01-06
  11. [失效日期]
【失效】北京市密云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2017-01-06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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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按照《密云县关于规范处级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实施办法(试行)》、《密云区区属处级单位党(工)委(党组)重大决策暂行办法》等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涉及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行政机关单位职责和权限进行。

(三)坚持责任追究原则。落实责任追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第三条 事项范围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组织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涉及全局性的工作计划、机制、制度以及改革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3.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要建议、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

5.其他应提交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内部机构定员定编与职能调整;

2.干部的选拔(任用)、录用、调整、交流、考核、奖惩以及后备干部推荐等;

3.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候选人的推荐;

4.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包括涉及党纪政纪重大案件的处理;

5.其他应提交集体决策的重要干部(人事)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1万元以上(含1万元)设备、物品等资产的购置;

2.处置大宗固定资产等项目;

3.重大活动项目;

4.其他应提交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年度预决算有关情况;

2.日常经费一次性支出现金1万元以上(含1万元)单项支出。

第四条 决策程序

“三重一大”事项,遵循科学、民主、依法、效率原则进行集体决策,主要采取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具体遵循以下程序:

(一)确定议题。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的决策具体事项,经主要领导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主要领导提出的决策具体事项直接进入决策程序。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外,决策事项不得有临时动议。

(二)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材料由负责经办的科室提出初步设想和意见报主管领导,经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主管领导审核把关,提交主要领导决定上会。

(三)酝酿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并将有关材料送达,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主要领导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与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明确的意见,主要领导在充分听取意见后,最后发表意见。

(五)集体决策。根据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会议表决事项需经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会前征求因故未到会成员意见。

(六)形成记录。由单位办公室进行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做好档案归档。

第五条 监督落实

(一)主要领导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管工作监督工作落实,相关科室负责具体落实。

(二)除涉密事项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要按照党务、政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第六条 责任追究

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对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制度自 2017年1月6日起施行。

附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目录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目录

1

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报请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

2

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等改革工作的文件、制度和措施

3

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

4

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5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要建议、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

6

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内部机构定员定编与职能调整

7

干部的选拔(任用)、录用、调整、交流、考核、奖惩以及后备干部推荐等

8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候选人的推荐

9

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包括涉及党纪政纪重大案件的处理

10

1万元以上(含1万元)设备、物品等资产的购置

11

日常经费一次性支出现金1万元以上(含1万元)单项支出

12

重大活动项目

13

年度预决算有关情况

14

处置大宗固定资产等项目

15

其他应提交集体决策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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