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S000/ZK-2016-000080
  2. [有效性] 失效
  3. [文种分类] 意见
  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政府
  6. [发文字号] 溪政发〔2016〕46号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人民政府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精准帮扶实施方案
  8. [成文日期] 2016-11-16
  9. [发布日期] 2016-11-16
  10. [实施日期] 2016-11-16
  11. [失效日期]
【失效】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人民政府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精准帮扶实施方案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政府
  • 发布时间:2016-11-16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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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的意见》(京发〔2016〕11号),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结合全镇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实际情况,进行精准帮扶,加快推进低收入村发展和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实现共同富裕,制定本方案。

一、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认定情况

(一)认定标准:以2015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1160元为基本标准,综合考虑家庭财产及消费支出等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农户认定为低收入农户。将村民人均收入明显低于全区农民平均水平,低收入农户数量超过本村农户总数的50%并达到一定规模,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的行政村认定为低收入村。

(二)认定情况:通过自愿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审核确认等程序,全镇14个行政村、6896户农户共认定低收入农户1681户、3429口人;认定尖岩村为低收入村,总户数461户、1032口人,其中低收入农户283户、636口人。

(三)帮扶需求:全镇低收入农户需要医疗救助546户,教育救助80户,扶持产业139户,残疾人救助78户,老年人救助486户,推荐就业155户,实用技能培训433户,小额贷款76户,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20户。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十三五”期间,确保全镇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到2020年底,全镇1681户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超过11160元、平均达到1.5万元以上。尖岩低收入村形成“一村一品”特色,特色主导优势产业基本形成。

(二)年度目标任务

1.低收入农户

截止到2016年10月,全镇农村民政低保户585户全部纳入到低收入农户中,通过本年度的低保政策,基本能够实现增收目标。

2017年至2018年,计划每年50%的低收入农户实现目标。

2019年和2020年低收入农户全部实现增收目标。

2.低收入村

根据尖岩村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措施,力争两年内完成低收入村增收目标。

三、建档立卡,加强动态管理

(一)建立档案管理体系,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完善镇级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管理台账,进行动态监测,逐村逐户详细掌握低收入村、户的实际情况,包括家庭结构、收入构成、就业情况、致贫原因、就业意愿、产业选择、增收意向等内容。根据监测情况,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招”,制定精准帮扶措施。

(二)制定低收入村发展规划。针对尖岩村低收入原因及发展需求,区政府已委派区旅游委、团区委组成联合工作组,专门制定发展规划,聚焦政策,突出重点,对尖岩村实施精准帮扶。

四、多措并举,实施分类帮扶

针对全镇1681户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原因和帮扶需求,多措并举,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确保到2020年底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超过11160元、平均达到1.5万元以上。

(一)社会保障政策救助一批。需医疗救助546户、老年人救助486户、教育救助80户、残疾人救助78户,建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副镇长黄启来,成员单位包括财政科、社会事务管理科、残联、教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具体帮扶措施见附件2)

(二)发展产业帮扶一批。需扶持产业139户、小额贷款帮扶76户,建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副镇长赵鹏程,副组长为党委委员、副镇长李志新,成员单位包括农发办、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林业站、各村。(具体帮扶措施见附件3)

(三)促进就业帮扶一批。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加大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力度,需推荐就业帮扶155户,需农村实用技能帮扶433户,需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帮扶120户,建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副镇长李艳,副组长为副职以上领导,成员单位包括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各村。(具体帮扶措施见附件4)

(四)社会力量帮扶一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汇集社会正能量,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形成全社会帮扶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发展的浓厚氛围。建立社会力量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副镇长韩晋军,成员单位包括重大项目办、综合科、信访办和镇域内各企业。(具体帮扶措施见附件5)

(五)机关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救助一批。根据各村低收入农户的帮扶需求,围绕创先争优和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扎实开展一帮一或一帮几的结对帮扶活动,积极为低收入农户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建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党委副书记王德强;副组长为组织部长田树权、副镇长黄启来,成员包括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具体帮扶措施见附件6)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镇村要把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镇党委政府成立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精准帮扶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的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充实配备工作力量,明确专人负责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落实镇、村结对帮扶工作机制,针对每村、每户的现状及需求积极给予帮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制定支持低收入村、户发展的政策、落实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签订责任书,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加强政策整合力度,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全面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二)抓好精准识别,落实精准帮扶

镇党委政府要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到村到户这个关键环节,精准识别低收入户和低收入村。要组织专门力量逐村逐户调查低收入成因和发展需求,因地制宜研究低收入户、村帮扶措施,组织制定低收入村产业发展规划。要对每个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建档立卡,定期进行核查,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要加强农村低收入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实现增收信息数据共享。

(三)加大政策引导,集聚工作力量

发挥政府投入在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中的杠杆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力量整合、机制创新,确保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落实市级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探索产业发展及集体资产经营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创新政策供给方向,发挥金融贴息政策对放大政策资金的作用,发挥补贴政策调动社会投入积极性的作用,引导金融服务、社会资本向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延伸。镇党委政府要统筹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向低收入村集中,各类培训、生活改善项目等要向低收入农户倾斜,各项救助工作、政策等要向低收入农户聚焦,形成促进低收入发展的综合政策落实体系。

(四)建设基层组织,提供工作保障

要选准选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通过内选、下派、外返,对班子配备不齐、工作能力不强、群众认可度不高的低收入村党组织班子,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低收入村实际需要,精准选配第一书记,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低收入村后备干部的培训培养力度,提升后备干部能力,打造政治和业务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发挥低收入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动员有能力的党员与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加强低收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好“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五)做好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

镇村、各部门要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扩大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氛围。要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信息员,定期报送工作信息。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解读政策,总结经验,展示成果,宣传典型。要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低收入农户和低收入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定增收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六)构建监督体系,提升工作水平

镇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考核监督及风险防范体系,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扎实推进。要组织进行精准识别、低收入农户增收和低收入村发展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增收和低收入村发展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和财政绩效检查力度,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和成效可以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列出权力清单,公开权力流程,细化防控责任,公开廉政承诺,严格问责追究。建立督查、督导和通报制度,镇领导小组定期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对数据报送、工作落实、项目推进、政策实施、机制完善等实行定期通报。建立考核机制,把低收入农户增收和低收入村发展工作列入镇村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中共溪翁庄镇委员会   溪翁庄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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