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S000/ZK-2016-000075
  2. [有效性] 失效
  3. [文种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政府
  6. [发文字号] 新政发〔2016〕6号
  7. [标题] 新城子镇2016年至2017年冬春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
  8. [成文日期] 2016-11-02
  9. [发布日期] 2016-11-02
  10. [实施日期] 2016-11-02
  11. [失效日期]
【失效】新城子镇2016年至2017年冬春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政府
  • 发布时间:2016-11-02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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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镇今冬明春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密云区2016至2017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通知》的精神,结合历年来的事故经验教训,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冬季煤火取暖季期间,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各村、各部门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动员使用各类人力、物力资源,对广大煤火取暖户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防能力和自查意识。实现本年度“宣传检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不发生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在镇政府领导下,成立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镇长曹放任组长,派出所所长朱中玉任副组长,18个行政村的包村干部任成员。

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由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牵头,并由其主任尹红艳作为联络员。

三、阶段划分和工作重点

2016至2017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从2016年11月1日开始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整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6日)

本阶段完成2项重点工作:一是成立镇村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级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二是组建完成镇街、村委会两级基层便民服务队,并开展宣传培训。请各村务必于11月5日前报送各村方案及基层便民服务队人员名单。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6年11月7日至2017年3月20日)

围绕四次“温暖”行动,开展各项宣传检查工作。

1.拟定2016年11月7日至13日(具体时间以区协调办通知为准,下同),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一号”行动,重点完成3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全镇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村要针对本村取暖户分布情况和特点,开展集中宣传;二是组织开展对煤火取暖户的调查摸底,建立底数台账;三是组织开展媒体宣传和社区宣传。通过此次集中行动,做到入户宣传见面率100%,与取暖户、出租房主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100%,黄色安全贴张贴率100%,报警器和风斗等安全设备安装率100%,隐患整改率100%。11月12日前各村领导小组要将煤火取暖户的底数台帐和明细表、宣传检查情况表上报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在此期间,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拟定2017年1月8日至14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二号”行动。对取暖户开展第二次摸底更新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第二次逐户检查,逐个炉具张贴红色安全贴。1月14日前各村将更新的底数台帐和明细表、宣传检查情况表上报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在此期间,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对各村“温暖二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拟定2017年2月8日至14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三号”行动。对取暖户开展第三次摸底更新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第三次逐户检查,逐个炉具张贴橙色安全贴。2月14日前各村将更新的底数台帐和明细表、宣传检查情况表上报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在此期间,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对各村“温暖三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拟定2017年3月10日至20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四号”行动。对取暖户开展第四次逐户检查,逐个炉具张贴绿色安全贴。行动期间,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镇街“温暖四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7年3月21日至31日)

本阶段完成2项重点工作:一是完成2016至2017年度取暖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总结。3月24日前,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将年度工作总结上报区协调办。二是配合区协调办完成考核。

四、工作标准和措施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六个规定动作”(①每户要签订安全责任书,②炉具上要张贴安全提示,③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④发现隐患要发隐患通知书,⑤通知书下发后要盯问题限期整改,⑥每次入户检查均要留存照像或视频资料)的标准、完成“四个必查”(①查炉具安装使用情况,②查房屋通风情况,③查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④查取暖户安全常识掌握情况),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面责任。并确保三个严禁:严禁工地、工棚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学校教室宿舍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单位集体宿舍使用明火取暖。

(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底数台账。各村应当摸清本村使用民用燃煤取暖炉、土暖气、土炕等炉具取暖的户数、人数,建立预防煤气中毒基础台帐和明细表,并在温暖一号行动前上报至镇安全科,根据各村采暖情况及时更新。同时,要根据往年事故情况和本村特点确定宣传检查重点,主要包括:出租房屋、孤寡老人、流动人口等高发人群情况。

(二)发挥职能作用,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压减燃煤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工作方案》(京政发[2012]16号)精神,协助完成治理散煤减少低矮面源污染、清洁能源改造等工作任务;二是通过拆违、旧房改造、城镇集中供暖、“煤改电”、“煤改气”、推广合格燃煤炉具等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的概率;三是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201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31号令)和《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13号)要求,加大对煤火取暖群租房的排查、处罚、取缔力度。

(三)确保一氧化碳报警器的正确使用。一是要组织人员加强对使用报警器用户的提示,确保24小时插电使用;二是要做好维修保障,对政府采购和发放的报警器,在取暖季开始前进行检测;三是要提醒自购报警器的取暖户定期对报警器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送厂家维修;四是要动员取暖户确保风斗安装到位。在炉具放置的房间,特别是放置土暖气的炉火间必须安装风斗或其他有效通风设施,风斗前不能有遮挡。

(四)充分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一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动城镇社镇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治保积极分子、流动人口管理员等基层管理力量,落实齐抓共管;二是发动社镇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积极参与预防煤气中毒宣传教育;三是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引导,鼓励邻里互助,开展群防群治。

(五)多渠道、多方位开展宣传工作。一是媒体网络宣传,在镇安全科的指导下,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二是入村宣传,在取暖户集中的村委会外设展板和宣传栏、利用横幅、标语,有针对性地向取暖户进行宣传;三是入户走访宣传,向取暖户讲解煤气中毒的危害,发放预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折页、正确安装使用炉具的小册子等宣传品,确保宣传工作贴近群众,深入人心;四是提示性宣传,密切联系气象部门,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在大风、降雪等恶劣天气及时通过电视、广播、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安全提示,提醒居民注意取暖安全。

(六)规范检查程序、严盯隐患整改。对煤火取暖户的安全检查工作,务必按照以下要求开展:一是要做到“四个必查”。特别是室内通风情况,凡是使用煤火取暖的用户必须安装风斗。土暖气用户的煤火间、相邻居室及可能串烟的居室必须全部安装风斗,同时还要注意检查穿墙孔密封是否严密,防止因“串烟”导致煤气中毒事故。二是要规范检查程序,每次检查必须填写《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并由取暖户签字。三是要严盯整改,对发现的隐患,必须填写《预防煤气中毒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取暖户、出租房主或单位签字。隐患通知书下发后,要盯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出租房主,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北京镇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取暖户,做好工作记录,留有证明材料,24小时内向同级领导小组报告。四是入户宣传检查要留存影像或视频资料,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七)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针对突然降温、降雪、大风、低气压等恶劣天气,气象部门要第一时间向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发送预警信息,并通过多种途径最大范围地对民众进行提示。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后,要按照《煤气中毒事故倒查工作流程》的要求,公安、卫生、安监及其他有关部门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照程序开展抢救、事故调查、善后维稳、查漏补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避免形成社会热点问题。

(八)严格事故倒查工作。对因取暖造成的煤气中毒死亡事故,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逐件倒查。认定企业法人及经营者、出租房主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致使员工或居住人煤气中毒的,公安部门要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北京镇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追究其刑事责任。认定存在行政管理责任的,综治部门按照《重大案事件分类认定及综治责任查究有关规定》(首综办【2014】40号)要求,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相关领导责任查究;监察部门依据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倒查要形成报告,要有处理结果,并及时通报镇协调小组办公室。倒查内容包括:死亡人员情况、中毒原因、属地前期工作情况、善后处理情况等。镇协调办将对公安部门排除刑事案件嫌疑的死亡事故组织开展倒查;对死亡2人(含)以上的事故直接开展倒查,并在全镇进行通报。

(九)加强督导检查和培训考核。一是组建、培训镇、村两级督导检查队,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配合区联合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每个村随机选取10人组成便民服务队和10户取暖户,采取便民服务队答卷和入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村安全员负责取暖户台账等基础情况的调查统计和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督导检查。二是落实工作考核。按照分类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任务确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内容围绕方案制定、机构建设、宣传检查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及情况信息上报等要点,通过实地指导、检查倒查等方式,分阶段对预防煤气中毒工作进行考核。

(十)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宣传检查工作的人、财、物保障工作。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财、物等保障工作:一是要增加人员配备,保障人员到位。镇和村委会要抽调人员成立两级基层便民服务队,登门入户,主动服务取暖群众;二是要备足宣传材料、风斗等物品,保障宣传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要按照要求安排经费,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要对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通知和方案,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的预防煤气中毒专项方案,并及时传达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做好系统内的组织部署、宣传检查和监督指导工作。要逐级明确责任,落实分片包户实名制,确保责任到人;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人员配备、措施落实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掌握信息,及时上报。各村要按照阶段部署和通知要求,在时间节点前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信息报送至镇安全科。对发生的煤气中毒事故,工作中的突出情况和疑难问题要随时上报。出现漏报、瞒报、不及时上报等情况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

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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