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16-000038
- [有效性] 失效
- [文种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
- [发文字号] 京密水字〔2016〕70号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关于加强檀州污水处理公司(密云再生水厂)运行管理的通知
- [成文日期] 2016-04-25
- [发布日期] 2016-04-25
- [实施日期] 2016-04-25
- [失效日期]
【失效】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关于加强檀州污水处理公司(密云再生水厂)运行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檀州污水处理公司(密云再生水厂)
运行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檀州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檀州污水处理公司和密云再生水厂过渡期脱氮改造工程已于2016年2月24日开工,为保证改造期间污水全部处理,出水水质达标,通知如下:
1、檀州污水处理公司和再生水厂要加强运行管理,及时掌握工艺运行情况,合理调控,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2、檀州污水处理公司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改造,制定合理施工方案,科学调配水量。加强对进、出水水质的监测,发现进、出水水质超标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及时调整工艺运行参数,减小水质超标产生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两厂剩余污泥的脱水处理,将污泥浓度控制在正常范围内,防止污泥浓度过高导致二沉池出水带泥现象。
3、檀州污水处理公司应加强开发区西提升泵房的管理,控制西提升泵房污水水位不超过设计高度,防止水位超高造成污水溢流至潮白河道污染环境。
4、碧水源公司加强对MBR膜组器清洗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药剂投加量等运行参数,保证风机等设备正常运行,在进水水质、水量不超设计标准的情况下处理全部来水并达标排放。
5、檀州污水处理公司和碧水源公司要加强对污水设施和水质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双方相关负责人应及时进行沟通、会商,上下游联动,各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两厂正常运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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