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S000/ZK-2016-000018
  2. [有效性] 失效
  3. [文种分类] 其他
  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政府
  6. [发文字号] 〔〕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
  8. [成文日期] 2016-02-26
  9. [发布日期] 2016-02-26
  10. [实施日期] 2016-02-26
  11. [失效日期]
【失效】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政府
  • 发布时间:2016-02-26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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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依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京政发[2016]49号)规定,在对《密云县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基础上,形成《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四级)、黄色预警(三级)、橙色预警(二级)和红色预警(一级)。

(一)蓝色预警(四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将持续1天,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二)黄色预警(三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三)橙色预警(二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日均值>300时。

(四)红色预警(一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达到500及以上,且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二、应急措施

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减排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对因沙尘暴形成的空气重污染,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对因臭氧引发的空气重污染,及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

(一)蓝色预警(四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镇中心区主要街道清扫保洁强度,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

(5)拒绝露天烧烤。

(二)黄色预警(三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镇政府按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5)拒绝露天烧烤。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增加镇中心区主要街道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2)全镇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

(三)橙色预警(二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5)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增加镇中心区主要街道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2)全区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在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基础上,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

(4)全镇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6)全镇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四)红色预警(一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2)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4)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加强应急值守和对相关疾病患者的诊疗保障。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5)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增加镇中心区主要街道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2)全镇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其中本区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

(4)全镇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6)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一)预警响应

在密云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穆家峪镇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启动与终止的指令下达,并将启动和终止预警指令报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

接到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预警指令后, 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将启动预警指令报知区应急委主任和指挥部总指挥。应急预案启动30分钟内,指挥部办公室以电话、传真、短信等形式通知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分预案;各成员单位在接到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后,立即反馈指令接收情况并按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指令30分钟内向区指挥部办公室反馈指令接收情况,每天按要求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我镇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二)预警调整

接到密云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指令后,按预警启动和终止程序执行相应预警级别措施。

(三)预警解除

接到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解除预警指令后, 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终止应急预案,并将解除预警指令报知区应急委主任和指挥部总指挥。应急预案终止30分钟内,指挥部办公室以电话、传真、短信等形式通知各成员单位终止应急分预案,成员单位在接到解除预警指令后,立即将指令接收和落实情况反馈至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指令30分钟内向区指挥部办公室反馈解除预警指令接收情况,按要求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我镇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蓝色预警在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将密云区空气重污染应急纳入全区应急体系统一管理。指挥部在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总指挥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担任;成员单位由镇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规划与环境保护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规划办主任担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的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空气重污染应急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严格组织实施。

(二)完善配套措施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总体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实施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

(三)强化应急值守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保证应急值守系统顺畅。黄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备班备勤;橙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在岗值守;红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全天(含节假日)值守。红色预警期间,指挥部办公室可抽调有关成员单位人员联合办公,开展应急指挥、调度、协调、督查等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

各村委会要强化属地监管职能,组织辖区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镇政府纪检委员会要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空气重污染应急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大对空气重污染成因的解读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倡导市民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拒绝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垃圾,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营造全社会共同应对空气重污染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公众监督

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公布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各成员单位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要引导公众依法监督各项应急措施落实,鼓励对各类环境问题和隐患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45、12369、96310)。

《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穆家峪镇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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