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S000/ZK-2015-000003
  2. [有效性] 失效
  3. [文种分类] 意见
  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办事处
  6. [发文字号] 果街发〔2015〕01号
  7. [标题] 果园街道2015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工作方案
  8. [成文日期] 2014-12-29
  9. [发布日期] 2015-01-06
  10. [实施日期] 2014-12-29
  11. [失效日期]
【失效】果园街道2015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工作方案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时间:2015-01-0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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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果园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县2015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果园街道2015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2015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继续充分发挥辖区居民自觉遵守“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秩序管理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机关、社区等单位内部的看护作用,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作用,以规范“八个规定动作”为重点,即规范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八个规定动作。以“县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街道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全县人民自觉遵守”为原则。以实现“确保禁放点、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街道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不引发媒体炒作”为目标。力求通过各社区和全体居民的共同努力,在保障辖区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既满足节日欢庆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又维护不燃放人的正当权益。

二、组织领导

果园街道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陶晓明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范玉顺和西滨河派出所政委王强担任,各科室长、各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范玉顺兼任。

2015年元旦、春节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把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八个规定动作”贯穿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3月上旬。

三、职责分工

各社区居委会负责全面组织实施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与辖区内相关单位逐一签订《重点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书》,明确重点地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并积极配合协助相关单位的禁放点外围控制,确保属地外围控制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看护无缝衔接。各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各物业公司、社区居民,发动社区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坚持居委会管片,物业公司管段,积极分子管楼门的做法,在元旦、除夕、春节、初五、十五等重点燃放时段加强燃放秩序的控制、疏导,保证重点时段各类控制力量及其他社会力量摆到街面上去,做到每个社区、每栋楼都有党员干部、群众看守,维护燃放秩序。

四、禁止燃放区

(一)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20米;

(二)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储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及其周边60米;

(三)输、变电设施及输电线路两侧30米、变电站围墙外30米;

(四)医院及其围墙外10米;

(五)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10米;

(六)密虹公园;

(七)图书馆广场及其周边10米;

(八)敬老院及其周边10米;

(九)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周边10米;

(十)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及其周边10米;

(十一)大型商场、超市及其周边10米;

(十二)集贸市场及其周边10米;

(十三)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十四)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

(十五)设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十六)县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地点。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部署工作中,要坚持“下先手棋,打主动仗”,通过制定方案,召开部署会、签订责任状,形成会议纪要,重点时间节点组织督查,定期召开例会,达到“四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纪要、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稳步、有序的推进。

1、街道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从12月中旬开始,全面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12月下旬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与各社区签订责任状;同时,各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要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区域、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完成标准等,落实基层组织领导责任。

2、各社区要于12月下旬完成本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与辖区内单位逐一签订《重点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书》,明确重点地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协助重点单位的外围控制与看护,确保属地外围控制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看护无缝衔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社会面可燃物清理、燃放秩序维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各社区要将以下材料于12月23日前报街道安管科存档:一是本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二是召开动员部署会情况;三是禁放区管控台帐;四是《北京市(街道)2014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重点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书》;五是将元旦期间燃放秩序维护工作方案于12月30日前上报街道安管科,将春节燃放秩序维护和禁放点看护工作方案于2014年1月10日前上报街道安管科。

(二)在宣传发动方面要坚持“十进”、“十有”。2015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主题是“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提倡“少燃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宣传工作要坚持“十进”,即进单位、进学校、进工地、进部队、进禁放点、进公交、进车站、进影剧院、进农村、进社区。做到“十有”即: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篇幅、网站有专版、道路有提示、小区有展板、马路有横幅、手机有短信、单位有提示、禁放有标识。要从环保角度出发,呼吁群众勤俭节约,少放、不放烟花爆竹;要重点宣贯《北京市空气重度污染应急预案》,当北京启动空气质量预警相应等级时,引导辖区居民自觉遵守县政府要求,停止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禁放品种、时间、地点和行为的宣传,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以点带面,强化单位内部人员和社区居民教育。各社区要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板报、橱窗,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不留死角。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教育,使机关、社区工作人员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五知”,即“知禁放部位、知责任领导、知落实人员、知看护力量、知看护措施”。

2、拓宽渠道,延伸宣传工作深度广度。各社区要及时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及其他基层社区自治组织,深入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居民家中,有重点的开展入户宣传,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规范内容。元旦前,要宣传非法储存、运输的危害性,提高居民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春节前,利用案例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及燃放礼花弹、大二踢脚、内筒型组合烟花的危害性,引导人员购买合法烟花爆竹,自觉抵制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为配合宣传工作,各社区要通过宣传栏、楼门小黑板、板报等途径,对各个阶段重点工作集中宣传,提高个人对行为负责的宣传,提高单位对看护责任的宣传,掀起宣传的高潮。

3、突出重点,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引导。街道教委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学校“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中小学生向家长进行宣传;各社区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辖区内公园,特别针对公园内的中老年人进行集中宣传。通过对“一老一小”的宣传,带动对整个家庭的宣传,以家庭为基本元素带动整个社会,从而达到对整个社会面的宣传,

4、划分阶段,有重点的开展宣传活动。各社区从2014年12月初开始至2015年3月,要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进校园”、“进单位”、“进工地”、“进社区”、“进重点地区”以及“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燃放”、“重度污染天气不放烟花爆竹”、“春节后花炮换礼品”等为主题,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开展符合自身特点的宣传工作,每个月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将烟花爆竹宣传发动推向高潮。

(三)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元旦、春节前,各社区要组织开展两轮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最大限度的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解决在两节之前。重点对西大桥村、平房区、房前屋后、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等开展可燃物的清理。同时,要检查辖区内各个单位消防器材配备情况,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

(四)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坚持保卫干部管单位、街道干部管社区、居委会管大院,物业公司管楼区,积极分子管楼门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

1、加强元旦禁放看护。12月31日晚,各社区要发动治安积极分子,重点对禁放区等重点部位进行巡逻看护,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亡等事故。

2、加强春节燃放安全。一是建立基层单位及组织的协助防范机制。各社区要积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引导辖区内居民有序、安全、文明地燃放,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居民自觉遵守。二是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社区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五)各社区在禁放看护方面,要组织各禁放点单位,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并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各社区要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对禁放点的看护,即要坚决确保禁放点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禁放点周边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对禁放点安全构成威胁。

工作中,由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指导监督,由各社区组织禁放点周边协助进行周边控制和防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的联动机制 ,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入标识。二是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三是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等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限放。五是与就近的消防队、医疗部门和周边的社区燃放自治组织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制定应急预案;在燃放时段,要组织看护人员耐心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烟花爆竹残屑,保持环境卫生,避免由残屑引起火灾。七是各社区要组织力量协助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爆炸等次生灾害。

(六)在应急处置方面,要通过做好“四个及时”。即做好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政府部门的及时响应,努力做到“六个能够”,一是应急情况能够发现;二是应急力量能够拉动;三是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四是应急措施能够到位;五是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六是应急处置能够有效,最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并坚决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确保人员伤亡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1、社区建立初级应急处置力量。每个社区建立一支10人的火灾事故处置队,人员主要由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组成,配备扫帚、铁锨等工具,在居民区巡视,遇有火情,第一时间进行扑救。

2、街道建立二级应急处置力量。街道抽调机关干部、城管队员、保安队员、协管员、社区民警、医护人员等组成街道火灾事故处置队。配备灭火器、水桶、医药箱等器材,在街道备勤。接到社区报警后,二级应急处置队就近增援,如火情较大,进行先期处置,并向专业力量请求处置救援。

七、工作要求

(一)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的落实。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八个规定动作”的内容进行规范,形成组织部署有文件、宣传发动有活动、隐患整治有整改、秩序维护有安排、禁放看护有力量、应急处置有准备的“八个规定动作”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各社区工作措施的落实,为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查。为确保各社区工作的落实,春节前,对各社区的工作情况开展两轮检查。重点对各社区的工作方案、部署通知、领导讲话、会议记录、宣传内容、检查记录、隐患等级以及签订的责任状、突出问题的请示报告等进行检查。街道纪工委要制定督查及责任追究方案,在重点时段对各社区逐一督查。

(三)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的质量考核。由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社区工作定期进行考评。对各单位工作定期进行考评,特别是对于宣传、控制工作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死亡、重大火灾事故的,启动责任倒查追究程序,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

(四)抓好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阶段性工作推动。街道除召开动员部署会外,定期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推进下一步工作。每次会议要形成专门的会议纪要。在元旦、春节前,街道包社区领导、科室要到基层实地检查,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各社区居委会主任要全面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五)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上报。各社区要确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管领导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按照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报街道安管科,同时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形成文字材料上报街道安管科,每月不得少于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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