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S000/ZK-2011-000006
  2. [有效性] 失效
  3. [文种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6. [发文字号] 密政办字〔2011〕30号
  7. [标题]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县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11-04-13
  9. [发布日期] 2011-04-15
  10. [实施日期] 2011-04-13
  11. [失效日期]
【失效】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县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1-04-15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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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密云县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的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快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0〕27号,以下简称《意见》),现结合密云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密云生态涵养发展区工作方略和 “三个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立足建设绿色国际休闲之都的发展定位,以加强和改善我县的行政执法工作为主题,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机制,增强监督实效,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树立“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营造和谐、以人为本的执法环境,全面提升全县行政执法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我县主要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工作的联系,协调、研究解决执法中的共同问题,县政府决定建立密云县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县长领导,由县政府法制办主任负责召集,由成员单位主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参加。联席会议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化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县商务委、县文委、县政府办、政府法制办、县信访办、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园林绿化局、县安全监管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分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分局、县规划分局、县药监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城管大队等部门主管领导组成。联席会议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参加。

三、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创新行政许可体制和机制。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简化办事流程,禁止任何部门在法律规定之外自行增设许可事项、环节和条件。全面落实许可听证和许可决定公开制度,积极推行“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许可事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依法精简许可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对保留和取消的许可事项及时上网公布。此项工作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各乡镇政府、县法制办、监察局、编办、县政府各执法部门配合。

(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明确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的执法管辖范围,进一步完善城管大队等执法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机制。进一步整合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的执法力量,特别是加强乡镇政府执法力量,强化对各执法机构的统筹协调与监督考核,努力提高执法效能。此项工作由县法制办负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配合。

(三)创新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依法办事,努力降低守法和执法成本。改进执法检查工作,注重疏堵结合;切实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处罚对违法当事人的警戒和教育功能;努力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切实发挥行政调解的功能和作用。逐步整合行政相对人守法和违法信息,探索建立守法状况信用评价体系,将自我约束、行业自律与执法监督相结合,切实改善执法的社会效果。此项工作由县法制办负责,县城管、工商、规划等执法部门配合。

(四)建立和完善经常化的执法模式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网格化管理的执法管辖模式,切实解决执法不到位、缺位等问题。建立执法检查、公众举报与技术手段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各类违法现象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加大对违法建设、非法营运载客、盗采盗运矿产资源等难点问题的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效率。此项工作由各乡镇政府、县城管、国土、公安等执法部门负责。

(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将其作为执法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奖惩挂钩。全面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完善科学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将社会评价与内部考核相结合,提高评议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此项工作由法制办负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配合。

(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法协调制度。建立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以拆除违法建设、水库周边环境整治、市场管理秩序等领域为重点,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的互通与共享。建立执法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权等争议问题,努力实现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切实支持和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对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坚决予以处理。此项工作由县政府办负责,县法制办、城管、工商、公安、安监等职能部门配合。

(七)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以及行政机关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对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办理、监督、反馈等工作以及相互间的衔接与配合,进一步明确执法部门之间案件移送的范围、种类、标准、方式和程序,落实承办机构和责任,建立“主体清晰、权责明确、程序科学、分工合理”的工作衔接机制。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国土、城管等执法部门负责。

(八)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科技水平。总结和推广县有关部门推行电子政务的经验和举措,鼓励和支持执法部门积极开发利用在线申请、投诉、缴付以及在线监督、检测等功能,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传递和执法文书电子化操作。加强对不同执法领域和不同执法类别技术装备问题的研究,根据执法的实际需求,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的技术装备水平。此项工作由县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局负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配合。

(九)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依据和修订行政执法程序。县政府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市县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的清理、修订工作。特别是修订后的执法程序要体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能有效规范行政行为、促进公正执法,并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此项工作由县法制办负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配合。

(十)规范重点环节的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制定有效的执法检查措施和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调查取证程序和证据规则,规范调查取证活动,禁止以违法方式获取证据;进一步完善听证程序,适度扩大听证事项范围,把听证记录作为行政决定的重要依据,增强听证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继续深化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与文书的操作能力和水平。此项工作由县法制办负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配合。

(十一)建立和落实行政决定裁量基准制度。制定并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给付等执法裁量基准,逐步提高裁量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同一事实或行为在法律适用上大体一致,从制度和程序上抑制和减少随意性,确保公正执法。此项工作由县城管、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务等执法部门负责,各乡镇政府配合。

(十二)大力开展执法形象建设。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制定并推行执法行为基本规范,推广执法规范用语,积极开展创建执法标兵、模范执法示范区(岗)活动,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树立行政执法在群众中的威望。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城管、国土、文委等执法部门负责。

(十三)切实加强执法资格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执法资格的动态管理,各执法部门要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并报县法制办备案。加强对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此项工作由县法制办负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配合。

(十四)切实加强执法培训考核。各执法部门应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与考核,及时总结执法经验,编写执法培训教材,逐步实现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标准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责、协调解决问题、语言文字表达、应急处置和运用岗位专业技能等方面能力。此项工作由县法制办负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配合。

(十五)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监督制度和机制。落实层级监督、专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行政机关自我监督机制,完善检查、评估、评查等执法监督制度。建立执法问题收集、处理、反馈系统,对社会关注的执法热点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置。进一步完善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监察机关要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全面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中有刁难当事人、推诿扯皮等行为或有重大过失行为的,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直至追究行政责任。进一步完善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把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对执法行为的投诉和监督意见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层级监督、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的互动与合力。此项工作由县监察局、法制办负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配合。

(十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申请行政复议的渠道,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复议委员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复议指导工作。制定行政机关应诉工作规则,规范应诉工作,提高应诉水平,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此项工作由县法制办负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配合。

四、工作步骤

(一)任务分解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意见》中的任务进行分解,并将责任细化到部门,指导各乡镇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执法部门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计划。

(二)宣传培训阶段(4月16日—4月30日)。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对《意见》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贯彻落实《意见》的良好社会氛围。各乡镇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执法部门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意见》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并及时将学习培训工作情况上报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提高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针对我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采取集中座谈、征求意见等方式,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差距,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确保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得到明显改善。

(四)总结考核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对各乡镇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执法部门落实《意见》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将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列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成立本单位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机构,并根据全县的工作部署,按时完成本单位承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乡镇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执法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的16项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找出差距和不足,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或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

(三)各乡镇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各执法部门要在查找问题、整改提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和研究行政执法工作,撰写加强和改善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并将工作报告于2011年4月22日前报密云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政府大院3号楼411房间,电子版请发送至法制办邮箱:myfzb@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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