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3/ZK-2026-000005
- [有效性] 失效
- [文种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字号] 密农字〔2026〕48号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北京市密云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2026-06-09
- [发布日期] 2026-06-09
- [实施日期] 2026-06-09
- [失效日期] 2026-07-31
各镇人民政府:
为支持蔬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稳定全区蔬菜生产面积,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蔬菜生产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密云区实际,制定《2025年北京市密云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镇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9日
2025年北京市密云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157号)、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蔬菜生产补贴工作的通知》(京政农函〔2026〕23号)文件要求,为提高种植主体积极性,稳步提高蔬菜生产能力,促进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密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范围
本区范围内2025年蔬菜实际生产面积,包括:
1.露地蔬菜和设施蔬菜,补贴面积为实际生产的占地面积,蔬菜生产补贴面积以亩为单位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得按照多茬播种面积、设施占地面积核算。
2.智能连栋温室蔬菜生产。补贴面积按照3吨产量折合1亩生产占地面积计算,产量数据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
3.植物工厂和工厂化食用菌生产。补贴面积按照5吨产量折合1亩生产占地面积计算,产量数据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
4.工厂化苗菜生产(不包含工厂化豆芽生产)。补贴面积按照15吨产量折合1亩生产占地面积计算,产量数据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
二、补贴标准
蔬菜生产补贴标准为每年600元/亩,林下蔬菜生产补贴标准为每年300元/亩。
三、补贴对象
蔬菜生产补贴坚持补贴对象自愿申报原则,应符合以下5个条件:
1.申报补贴的主体应为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户、家庭农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2.种植的蔬菜应纳入统计部门生产统计范围、且以上市销售流通为目的;
3.正常进行蔬菜生产,不发生撂荒和设施闲置现象的;
4.同一地块、设施或工厂化蔬菜生产厂房,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市级蔬菜生产补贴;
5.同一地块已经享受2025年耕地地力补贴的,不得同时享受2025年度蔬菜生产补贴。
四、补贴要求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补贴:
1.补贴年度内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检出禁限用农药或在区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出现不合格的地块。
2.连续一年以上闲置的设施菜田和撂荒地块。
3.建设“大棚房”等改变设施使用性质的,或者存在其他违反耕地保护有关规定的地块。
4.播种定植后不收获及由此产生销售等舆情的;
5.设施内不从事蔬菜生产(只种植草莓、种植果树、花卉或养殖畜禽、水产等)的棚室。
6.补贴实施年度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地块。
7.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补贴程序
蔬菜生产补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申报露地和设施蔬菜生产补贴的主体,严格执行“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镇政府审核、区政府审核批准、市级部门备案”的工作程序,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补贴申报截止时存在争议的地块(设施),不列入补贴范围。
对申报工厂化蔬菜(包括植物工厂和智能连栋温室蔬菜生产、工厂化食用菌和芽苗菜)生产的各类主体,各镇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规范申报、审核、发放等程序。
(二)严格申报审核
各镇要稳妥组织蔬菜生产补贴实施,通过“种植业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补贴申报、确认、审核等程序,提高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2026年7月15日前,各镇组织完成蔬菜生产补贴网上申报审核工作。同时镇政府应对辖区蔬菜生产补贴申报信息、实际生产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组织辖区村委会逐一核实申报地块面积;负责辖区蔬菜生产补贴工作所有相关纸质资料及照片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等,以备查验。
需要注意的是,各镇要对以往年度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审计和巡视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并及时提醒纠正,做到准确理解并认真执行政策。
(三)严格资金管理
补贴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原则上2026年7月25日前完成补贴发放。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严禁现金发放。坚决杜绝贪污、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对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2025年密云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及负责协调、区级网上数据汇总、初审,强化监督补贴全过程。各镇政府负责蔬菜生产补贴的审核工作,对申报信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组织村委会核实申报地块面积;负责所有相关纸质资料及照片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等,以备查验。要逐村审核申请资料,杜绝只拿补贴不种地、层层转包转租等现象发生,对于申报工厂化蔬菜生产主体核实实际生产信息,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村委会负责蔬菜生产补贴的申请、确认、公示工作,做好申报信息录入、公示、建档、留证等。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区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蔬菜生产补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建立自查机制,及时纠正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各镇应做好对农户、家庭农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广大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基层干部的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本区蔬菜生产在应统尽统的基础上,做到应补尽补。
北京市密云区蔬菜生产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规定
(2025年度)
为切实落实蔬菜生产补贴政策,确保补贴程序公开透明,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位,结合本区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露地和设施蔬菜生产主体补贴程序
(一)补贴对象自愿申请
蔬菜生产补贴由补贴对象自愿申请,由所在村村委会统一安排,通过手机APP客户端或电脑网上填报补贴信息,经本人确认和所在村村委会初步核实,导出并打印《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附表1)和《2025年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申报主体承诺书》(附件6),一式三份,报送村委会两份,本人留存一份。
(二)村委会公示确认
村委会要逐地块现场核实确认申请者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做好申报信息录入、公示、建档、留证等。村委会负责公示确认,张榜公布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者的姓名(或名称)、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须留档(复印件或影像资料)。出现争议的,由村委会负责协调解决。村委会确认无异议后,导出并打印《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附表2)和《2025年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村级承诺书》(附件7),一式三份,村委会存档一份,上报所在镇(乡)政府两份。同时,上报所在镇政府《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一套、公示留档资料一套。
(三)镇政府审核
镇政府负责审核工作,监督检查村委会严格执行现场核实、申报、公示、确认等程序。镇农业部门逐村审核申报资料无问题后,导出并打印《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镇级汇总审核表》(附表3)和《2025年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镇级承诺书》(附件8),一式三份,经主要领导审签后加盖公章报区农业农村局两份,镇农业部门存档一份。同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一套,由区农业农村局存档。
(四)区政府审核批准
区农业农村局要对照2025年蔬菜实际生产数据,逐镇核实申报数据和资料无误后,导出并打印《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区级确认汇总表》(附表4)一式三份,报区政府审核批准;区政府对上报的《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区级确认汇总表》审核并批复同意后,按照要求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一份;本级部门存档一份。
(五)补贴资金发放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区政府的批复,对各镇上报的《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镇级汇总审核表》进行批复。按照批复内容通过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系统拨付补贴资金到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拨付资金后,应及时通知村委会,由村委会公告通知补贴对象核对确认补贴资金。蔬菜生产补贴资金要按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禁止发放现金,禁止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生产经营者交费。
(六)检查督导评估
蔬菜生产补贴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负责蔬菜生产补贴的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审核、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杜绝只拿补贴不种地、层层转包转租等现象发生。对于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区农业农村局根据2025年下达各镇的蔬菜生产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各镇蔬菜生产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督导和评估。
二、工厂化蔬菜生产主体补贴程序
依据政府属地管理要求,密云区蔬菜工厂化补贴由当地镇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一)生产主体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自愿申请,填报《2025年北京市工厂化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附表5)和《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申报主体承诺书》(附件6),一式三份,并对申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本人留存一份报送村委会两份。同时,需提交本企业2025年1-12月份正式销售发票及对应票据真伪证明等复印件。
(二)村委会公示确认。村委会确认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张榜公布蔬菜生产补贴生产主体名称、生产产量、折合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须留档(复印件或影像资料)。村委会确认无异议后,填报《2025年度北京市工厂化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附表5)和《2025年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村级承诺书》(附件7),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村委会存档一份,上报所在镇政府两份。同时,上报所在镇政府《2025年北京市工厂化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一套、公示留档资料一套、生产主体佐证材料一套。
(三)镇政府负责核实。镇政府要对企业的申报信息、实际生产数据、纳入统计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填报《2025年度北京市工厂化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附表5)和《2025年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镇级承诺书》(附件8),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镇政府留存一份,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两份;出现争议的,由各镇负责协调解决。
(四)区政府审核批准。区农业农村局要对照各镇2025年度蔬菜实际生产数据,逐镇核实申报数据和资料无误后,导出并打印《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区级确认汇总表》(附表4)一式三份,报区政府审核批准;区政府对上报的《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区级确认汇总表》审核并批复同意后,按照要求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一份;本级部门存档一份。
三、面积核算
蔬菜生产补贴面积以亩为单位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得按照多茬播种面积、设施占地面积核算。同一块地块、设施或工厂化厂房,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市级蔬菜生产补贴,杜绝多次发放补贴资金的现象。
附件:1.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
2.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汇总确认表(村级)
3.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汇总审核表(镇乡级)
4.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确认汇总表(区级)
5.2025年度北京市工厂化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
6.2025年申报主体承诺书
7.2025年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村级承诺书
8.2025年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镇级承诺书
附件1
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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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乡)、村: 单位:个、亩、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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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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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类型 |
地块位置/设施编码 |
主栽品种 |
申请补贴面积 |
补贴标准 |
申请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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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菜田 |
(设施编码) |
(设施内实际 生产占地面积) |
6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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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设施数量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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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拱棚 |
(地块位置) |
(该地块实际 生产总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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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中小拱棚数量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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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地菜田 (含设施棚档) |
(地块位置) |
(该地块实际 生产总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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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生产 |
(地块位置) |
(该地块实际 生产总占地面积) |
|||
|
小计 |
(地块数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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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设施和地块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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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
开户行: 账户名称: 银行卡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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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
本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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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
村委会意见 |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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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备注:1.填报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涂改无效,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2.申请者为个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本人签字确认;其他申请主体,填写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汇总确认表
(村级)
|
区 、镇(乡)、村: |
单位:个(栋)、亩、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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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名称 |
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银行账户/ 银行卡号 |
设施和地块数 |
补贴面积 |
补贴 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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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 数量 |
地块数 |
设施 菜田 |
中小拱棚 |
露地 菜田 |
林下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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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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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意见 |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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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政府 意见 |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填报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附件3
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汇总审核表
(镇乡级)
|
区 、镇(乡): 单位:个、亩、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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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 名 |
补贴主体数 |
补贴面积 |
补贴 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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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地 菜田 |
设施 菜田 |
林下 生产 |
工厂化 蔬菜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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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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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乡)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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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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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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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备注:填报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附件4
2025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确认汇总表
(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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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单位:个、亩、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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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乡) |
涉及村数 |
补贴主体数 |
补贴面积 |
补贴 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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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地菜田 |
设施菜田 |
林下生产 |
工厂化 蔬菜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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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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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填报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附件5
2025年北京市工厂化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
|
区、镇(乡)、村: 单位:个、亩、吨、元 | ||||||
|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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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类型 |
厂房位置 |
主栽品种 |
年产量 |
折合补贴面积 |
补贴标准 |
申请补贴金额 |
|
植物工厂 蔬菜 |
(厂房位置) |
6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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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厂房数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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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连栋 温室蔬菜 |
(设施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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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设施数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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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化 食用菌 |
(厂房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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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厂房数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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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化 苗菜 |
(厂房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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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厂房数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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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厂房/设施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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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
开户行: 账户名称: 银行卡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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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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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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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意见 |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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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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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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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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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 农村局意见 |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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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附件6
2025年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申报主体承诺书
本人(合作社、企业、村集体)承诺,本人(合作社、企业、村集体)申报的蔬菜生产补贴涉及的数据,无虚报、多报、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情况。
如有不实情况,自愿缴回补贴资金。
申报主体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7
2025年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村级承诺书
XXX镇人民政府:
我单位申请发放2025年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项目惠农补贴资金,资金总额XXX万元,共计发放XXX人。对此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申报工作符合相关补贴政策要求,严格履行公示等申报程序,补贴对象、申报条件、资金金额等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二、无虚报、多报、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情况。
三、因申报的人员信息、待遇标准有误,或补贴对象资格取消没有及时调减等因素,致使支付错误的补贴资金,由我单位负责追回。
四、补贴资金发放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如村民拨打12345咨询,或导致上访等任何社会不稳定因素,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村委会主任签字:
________村民委员会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
2025年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镇级承诺书
密云区农业农村局:
我单位申请发放2025年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项目惠农补贴资金,资金总额XXX万元,共计发放XXX人。对此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申报工作符合相关补贴政策要求,严格履行公示等申报程序,补贴对象、申报条件、资金金额等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二、无虚报、多报、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情况。
三、因申报的人员信息、待遇标准有误,或补贴对象资格取消没有及时调减等因素,致使支付错误的补贴资金,由我单位负责追回。
四、补贴资金发放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如村民拨打12345咨询,或导致上访等任何社会不稳定因素,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镇长签字:
________镇人民政府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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