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1/ZK-2026-000001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种分类] 决议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密政办字〔2026〕2号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密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成文日期] 2026-04-03
- [发布日期] 2026-04-07
- [实施日期] 2026-04-07
- [失效日期] 2026-12-3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将《2026年密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论证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目录,承办单位要按照程序提出调整建议,征求区政府办、区司法局意见后,报区政府主要及主管负责同志审查同意,由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组织对决策目录进行调整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监督检查。目录印发实施后,区政府办将会同区司法局,对目录执行情况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开展评估考核。
附件:2026年密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密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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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 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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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密云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项目一级保护区内大沽高程160米及以下剩余农宅腾退补偿安置方案 |
密云水库生态中心 |
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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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十五五”时期密云水库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规划 |
密云水库生态中心 |
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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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密云区“十五五”时期水务发展规划 |
区水务局 |
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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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密云区“十五五”时期美丽密云建设规划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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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拆迁实施方案 |
区城市管理委 |
2026年8月 |
|
6 |
冯家峪-不老屯35千伏线路工程及清水河-北庄35千伏线路工程拆迁实施方案 |
区城市管理委 |
2026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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