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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引号]11S000/ZK-2025-000012
  2. [有效性] 现行有效
  3. [文种分类] 公告
  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6. [发文字号] 密政发〔2025〕27号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8. [成文日期] 2025-10-28
  9. [发布日期] 2025-10-29
  10. [实施日期] 2025-10-29
  11. [失效日期]
【现行有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10-29 17:00
  • 【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25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于17个乡镇。

二、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密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示意图

     2.密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统计表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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