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25-000012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种分类] 公告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密政发〔2025〕27号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10-28
 - [发布日期] 2025-10-29
 - [实施日期] 2025-10-29
 - [失效日期]
 
                【现行有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25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于17个乡镇。
二、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密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示意图
2.密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统计表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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