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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引号]11S026/ZK-2025-000003
  2. [有效性] 现行有效
  3. [文种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其他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6. [发文字号] 密人社字〔2025〕51号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密云区关于做好稳就业促就业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25-06-25
  9. [发布日期] 2025-06-25
  10. [实施日期] 2025-06-25
  11. [失效日期]
【现行有效】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密云区关于做好稳就业促就业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25-06-25 00:00
  • 【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密云区关于做好稳就业促就业的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密云区关于做好稳就业促就业的若干措施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北京市关于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政策方针,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和就业形势持续稳定,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发〔2024〕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紧密结合密云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

1.践行“大就业”理念,强化就业核心地位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内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密围绕本区居民在“七有”“五性”方面的需求,全面践行“大就业”理念,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与政策。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根本目标,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就业质量作为核心任务,着力扩大就业规模,稳定现有就业岗位,持续推动就业工作整体水平稳步提升。

2.深化产就协同,拓宽就业渠道

立足密云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充分把握生态农业、文化旅游、绿色制造等产业的发展契机,积极探索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增长的有效路径,推动产业与就业深度融合、协同共进。建立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项目引进、建设的各个环节,将吸纳就业能力作为关键考量指标,明确具体就业增长目标,不断拓展就业渠道,努力构建经济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3.落实“三管”原则,健全就业队伍

严格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就业、管属地必须管就业、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就业”的原则,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联动拓岗服务工作,持续增加岗位供给。加强就业服务队伍建设,组建一支由就业服务专员、就业服务指导员和企业联络员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各行业主管部门至少配备1名就业服务指导员,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的就业服务;各镇街、中关村密云园全面推行就业服务专员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每个村居至少配备1名就业服务专员,为区内企业和重点就业群体提供精细化服务;为重点企业专门设立联络员,保障政企沟通渠道畅通无阻。

4.发挥行业职能,落实就业责任

分行业制定就业促进量化指标,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强化产业政策与产业引导基金的协同导向功能,切实提升就业吸纳效能。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督导机制,确保区政府投资项目及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在项目立项、建设运营或扩建阶段,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规范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5.强化协同监测,防控失业风险

强化部门、镇街、园区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全面综合分析就业与宏观经济、产业发展、市场供求等多方面的数据信息,精准研判就业创业形势。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关村密云园协同配合,建立并完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对重点行业、企业和园区的用工情况实施实时监测,及时、准确掌握人员流动趋势,强化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维护就业局势稳定。

二、保障重点群体稳定就业

6.鼓励企业引导青年群体参与就业见习

对区内高校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学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人员或无业求职农村劳动力,在见习单位参加见习,且满足市级就业见习补贴领取条件的,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5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当年,若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稳定就业满1年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见习单位每人10000元的见习留用奖励。

7.推动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

对毕业当年离校且尚未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区内实现稳定就业并持续满1年,同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个人一次性10000元的稳定就业补贴。对毕业当年已进行实名登记但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区内初次就业且稳定就业满1年,同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个人一次性5000元的稳定就业补贴。

8.促进未参保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

对区内未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农村劳动力,首次实现单位就业或首次灵活就业满1年,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参保补贴。

9.加大社会公益性岗位托底力度

对经认定且难以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依托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进行托底安置。合理调整区级和镇街资金匹配比例,对通过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实施托底安置的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除市级补贴资金外,区级财政负担市补贴标准的20%、其余部分街道(乡镇)财政筹集,进一步减轻街道(乡镇)财政压力。

10.拓展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机会

以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为依托,统筹“河长制”“林长制”、农村文化服务站点、农村环境整治等公共服务岗位资源,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帮助区内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参保。遵循“谁用人、谁申请、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提出岗位开发申请后,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单位对申请岗位进行评估,符合要求的纳入社会公益性就业岗位,并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补贴。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质量

11.鼓励劳动力参与职业技能培训

区内劳动力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得初级工技能培训证书且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每人1000元的培训补贴;获得中级工技能培训证书且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每人1200元补贴;获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培训证书且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每人1500元补贴。同时,给予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参训劳动者每人500元的一次性生活费补贴。

12.推动与市场需求紧密相连的新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针对密云生态农业、文化旅游产业、绿色制造等关键领域内紧缺工种及新兴业态工种,开展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促进劳动力多元化就业,提升就业质量。对区内劳动力参加经区人力社保局认定的技能培训,获得《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且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每人1000元的培训补贴。同时,给予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参训劳动者每人500元的一次性生活费补贴。

13.激励高技能人才进步

区内企业建立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或参与相关建设项目并取得成果的,给予工作室2万元资助;被评选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工作室5万元资助;对于区内已建立的技能大师工作室,若连续2年申请并参与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给予所在企业5万元资助。

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

14.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就业

在区内依法规范经营,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区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或转移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在用人单位实现稳定就业满1年,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600元标准给予机构一次性奖励;每推荐1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机构一次性奖励。推荐至劳务派遣企业、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就业的人员,不计入奖励人数范围。

15.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壮大

鼓励区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对被认定为“AAAA”级及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加强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16.推进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建设

鼓励各镇街、中关村密云园在务工人员集中区域设立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为农民工、脱贫人口、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群体提供就业帮扶、权益维护、政策咨询、困难救助、休息场所等综合服务。经区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按照每个镇街、园区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支持。原则上,各镇街、中关村密云园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不超过1个。

六、加强就业工作保障

17.提升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部门、镇街及中关村密云园要充分认识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亲自谋划、推动和监督就业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依托“大就业”工作格局,强化部门间协同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凝聚工作合力,保障措施有效实施。

18.压实镇街责任,严格监督考核

各镇街要切实承担起稳定就业的主体责任,按照市、区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扎实做好劳动力就业政策落实、人员组织、岗位开发、就业指导、困难人员托底安置等各项工作。根据辖区特点制定促进就业的配套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年度对各镇街就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成效显著的镇街予以奖励,对工作执行不力的镇街进行通报。

19.加强措施宣传,确保落地见效

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晓率。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镇街和企业,精准推送适合企业和民众的政策信息,激发劳动者就业创业热情。挖掘措施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措施落地见效。

七、附则

20.措施调整机制

本措施所涉及的对象范围、补贴标准等内容,将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21.措施享受原则

本措施的享受主体,若同时符合北京市就业政策和本措施相关条件,优先享受北京市政策扶持,不再重复享受本措施。

22.措施实施时间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试行期2年。现行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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