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1/ZK-2025-000003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种分类] 决议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密政办〔2025〕5号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密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成文日期] 2025-04-27
- [发布日期] 2025-04-28
- [实施日期] 2025-04-28
- [失效日期] 2025-12-31
【现行有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密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将《2025年密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论证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目录,承办单位要按照程序提出调整建议,征求区政府办、区司法局意见后,报区政府主要及主管负责同志审查同意,由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组织对决策目录进行调整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监督检查。目录印发实施后,区政府办将会同区司法局,对目录执行情况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开展评估考核。
附件:2025年密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密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1 |
北京市密云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修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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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 |
2 |
密云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 提升项目农宅腾退安置实施方案 |
密云水库生态 保护与发展中心 |
2025年11月 |
3 |
北京市密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草案)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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