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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引号]11S001/ZK-2024-000080
  2. [有效性] 现行有效
  3. [文种分类] 通告
  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6. [发文字号] 密政办字〔2024〕9号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24-06-24
  9. [发布日期] 2024-06-24
  10. [实施日期] 2024-06-24
  11. [失效日期] 2024-12-31
【现行有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06-24 13:00
  • 【 字体:      】

密政办字〔2024〕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密云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密云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市、区两级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全面提升政策服务质效的攻坚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城市精细化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自身建设等中心工作,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流程优化政策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管的作用,助力推动密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做好疏解整治促提升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内需和优化供给等相关政策信息,做好打造“北京服务”营商环境品牌的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2.做好科技前沿工作动态及热点发布、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打造高品质特色产业园区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科委、中关村密云园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3.持续推进高精尖产业发展、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高精尖产业体系构建、未来产业培育、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等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

落实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4.围绕“两区”建设、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等方面做好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两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一圈一策”深化商圈品质提升行动,商业步行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首店首发引进、北京老字号品牌建设等方面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

落实部门: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5.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二)围绕城市精细化治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6.及时发布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工程实施及进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物业和房屋安全领域监管、加强工程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行业领域监管信息。

落实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7.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治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和运行突出问题攻坚执法检查等方面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8.做好推动全域森林城市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化建设等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建设花园城市示范项目、小微绿地及口袋公园进展情况。

落实部门:区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9.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区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阶段性进展信息。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灾后恢复重建、地下水监测和超采综合治理信息。持续做好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城乡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等方面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0.加强本区在就业帮扶、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待遇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区超转人员服务管理、就业服务专项招聘活动、创业创新大赛等信息。持续做好本区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积分落户及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等方面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11.持续推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数量和资金支出情况,全区临时救助人次数和资金支出情况,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人次数和资金支出情况。

落实部门: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12.做好卫生服务站基本诊疗设施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儿科医联体、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的进展情况。做好普惠托育体系建设、新增中小学学位、学科类机构常态化监管、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等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13.及时、规范、集中发布药品监管重要动态信息,持续做好用药科普宣传活动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14.做好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种粮补贴政策、深入实施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落实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15.做好打造“演艺之都”“书香京城”“博物馆之城”等品牌工作的信息公开。推进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信息公开。持续发布“一轴一城、两园三带、一区一中心”重点工作中涉及长城文化带阶段性成果信息。

落实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16.持续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移交安置、就业扶持、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等方面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退役军人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四)围绕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7.强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优化完善公开内容形式,提高规范性可读性,便于公众理解监督。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情况公开。持续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  

落实部门: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18.及时公开2024年全区“八五”普法工作及执法工作成果,做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方面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19.结合机构改革最新情况做好权责清单动态更新,并在区政府网站集中规范发布。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执行情况。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20.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区级主管部门要在区政府网站专题公开本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方便公众查阅。

落实部门: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三、提升政策服务质效

(一)政策意见征集

21.强化群众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广泛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主动问计求策,汇集公众需求及意见建议,增强政策有效性。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22.在政策草案形成后,应优先通过市区两级政策意见征集栏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报纸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扩大政策意见征集的知晓面和参与度。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二)政策制定审核

23.细化政策制定标准。政策制定时应从群众企业使用政策角度认真研究,根据宏观规划、计划方案、兑现办事等类型编制政策内容,确保政策的可操作性。宏观规划、计划方案类政策原则上不再另行出台配套细则,确需出台配套细则的,应当与政策同步制定、同步发布。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24.建立政策前置审核工作制度。政策发布前,政策制定部门应按要求开展“制定标准性、公开合规性、解读规范性、兑现操作性、测算必要性”等审核工作。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政策,由牵头部门会同其他起草部门开展政策审核。未按要求审核的政策不得发布实施。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25.健全政策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梳理本单位政策清单,适时开展政策有效性集中确认和失效政策标注工作,并同步在政府网站更新,提升政策集中公开的质量实效。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三)政策发布解读

26.建立政策集中规范发布制度。将政府网站作为政策发布的第一平台,按照政府网站最新政策视图管理要求,在区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政策,以便北京市政策服务平台(“京策”)及时全量汇聚本市政策,搭建统一权威的政策数据库。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27.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加强对宏观规划、计划方案、兑现办事等政策的分类解读,结合政策内容,注重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创新特点、专有名词、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新旧政策差异等。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简明问答、一图读懂、视频音频等群众企业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加强政策的发布和解读。持续办好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鼓励各单位开展“一把手访谈”。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28.建立政策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政策发布前,应充分评估可能产生的舆情风险;政策发布后,要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四)政策兑现评价

29.建立政策兑现事项报送机制。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发布涉及财政资金的惠企政策时,应按要求进行标签化处理,明确政策核心要素,确保全区所有涉及财政资金的惠企政策集中兑现、一站式申报。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四、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一)强化政务公开平台智能集约

30.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围绕提升群众企业使用感受,发挥多渠道服务优势,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协同互补、一体化服务。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对外联系电话一体化监管,推动检查指标数据实时监测,着力提升全程跟踪、督办、预警效果。用好用户行为数据和政府部门履职数据,形成大数据分析报告,赋能各单位网上履职和服务能力。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提升首都国际化网上服务能力,拓展涉外服务场景,持续推进服务场景应用,便利外籍人员在京经商、学习、旅游、生活。

牵头部门:区政务和数据局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31.加强对综合联系电话、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办事项中办事指南提供的咨询电话及政府媒体中临时公开电话和专项工作公开电话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保障各类电话在办公时间内一次接听率达到100%,不断提高电话接听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2.强化政府公报数字化服务功能。发挥好政府公报权威发布和标准文本作用,推动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公报统一刊登。做好政府公报数字文件库应用,有效拓宽数字公报传播应用渠道。各相关单位要按时领取、展示政府公报,切实做好公报传播和利用工作。

牵头部门:区政务和数据局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33.强化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提高大厅政策咨询服务水平,设置政策咨询窗口,更好解答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二)优化政企政民互动渠道

34.常态化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围绕群众企业热点政策需求,邀请政策制定部门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制作简明扼要、轻松易懂的政策短视频,并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发布,供公众随时下载查看。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35.鼓励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会议开放、“政务开放日”“基层治理公开议事”等活动,设置答疑、座谈、问卷调查等环节,让公众体验政府工作、开展交流互动、收集意见建议,有序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标准

36.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37.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强化业务统筹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纠错率。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38.强化政务公开全清单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行业主管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务公开全清单。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要对政务公开全清单做相应调整,确保清单事项完整。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39.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全清单》公开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重点做好稳岗就业相关政策、开展职业培训、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信息公开;做好义务教育概况信息、学生管理信息(学生资助信息、优待政策、加分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划片方案、招生管理信息招生计划的信息公开;做好养老扶持政策、养老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社会救助的信息公开;做好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工作开展情况、涉农补贴申请的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四)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40.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要健全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督促推动各业务科室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41.强化队伍建设及培训。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要强化队伍建设,明确政务公开和政策服务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42.强化任务落实及监督考核。本工作要点印发后,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细化任务分工,逐项推动落实。政务公开和政策服务重点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政务和数据局将定期开展巡查督办,巡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在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会议上予以通报。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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