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20-000029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种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县高岭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高政发〔2020〕25号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县高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岭镇2020年“基本无违法建设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2020-04-11
- [发布日期] 2020-04-11
- [实施日期] 2020-04-11
- [失效日期]
高政发〔2020〕25号
各行政村,各科室、站、办、所:
为做好我镇2020年“基本无违法建设镇”创建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高岭镇2020年“基本无违法建设镇”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1日
2020年高岭镇“基本无违法建设镇” 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以此推进我镇完成“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镇”创建工作。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密云分区规划为指导,通过机制体制创新和政策鼓励引导,全镇范围内根据市、区两级要求全面处理镇域内违法建设,将镇内22163图斑进行分类处理,基本消除无手续类违法建设,并做到“新生违法建设严管严控、动态零增长”的目标,最终完成“基本无违法建设镇”创建工作。
(二)具体目标
1.坚决遏制新生违法建设,实现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
2.完成全镇图斑待核查建筑举证认定工作,实现无手续建筑面积处理率达到95%以上;
3.完成既有违法建设年度拆除任务;
4.“大棚房”整治等各专项执法工作全部处置到位并通过验收;
5.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和历年年度、季度、月度卫片的违法项目全部按要求整改,确保一般性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到位。
二、组织保障
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高岭镇“基本无违法建设区、镇街(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镇创建工作,各班子成员按分工及包片安排,定期了解、督导、推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镇创建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相关工作,研究决议重大问题,协调调度完成此次创建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分类认定组、督查组、维稳法治组、强制拆除组、宣传组6个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由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农业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经济管理办公室、经管站、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各行政村组成,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创建工作,同时为创建工作提供各项保障措施,研究会商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后上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分类认定组由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和各行政村组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工作情况,为各村开展“手续待核查建筑”、“有证类”、“不属于违法建设类”、“待完善类”“一事一议类”“无手续类”建筑的判别、认定、台账审核;对于判别认定中经研判需集体决策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后上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督查组由镇人大、镇纪委和镇党委有关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督查各村工作进展情况,镇、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发现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提交党委会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理。
维稳法治组由镇规环办、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村抓好创建过程中综治维稳、法治保障、群众举报、强拆风险防控工作,定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防止问题扩大化,将拆违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法治规范创建工作,努力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制拆除组由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派出所、城管执法队、供电所、综合管护队等部门组成,负责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钉子户”进行强制拆除工作;负责制定相应拆除预案及应急处置方案。
宣传组由宣传科、规环办、各村组成,负责全镇创建宣传工作,收集上报宣传材料,做好舆情监控,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宣传氛围。
三、工作原则
(一)控新生与拆除既有相结合
坚持新生违建“露头就拆”,既有违建“大力压减”,步步为营,最大限度地挤压违建空间,“倒逼”基本无违法建设镇街(地区)的创建。
严格落实《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中对在施违建的查处规定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立即处置在施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京规自发〔2019〕181号)相关要求,对新生违法建设“零容忍、全覆盖、快反应、严查处”,确保新生违法建设实现动态零增长。
(二)分类推进与整体推进相结合
各村结合普查举证结果分类,合理安排拆除计划,针对无手续类建筑做到7类必拆、判定认定后快拆、会商研究后坚决拆。全镇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先易后难、分批验收推进全区创建工作。
(7类必拆:1.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城乡建设规划以及区域发展定位的;2.具有严重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无法通过整改消除的;3.占用现状地类为耕地、天然林及国家公益林的;4.占用饮用水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的;5.严重影响消防、交通、行洪、防洪等公共安全的;6.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等范围内建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7.上级督察督办、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曝光的。)
(三)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创建工作要做到数量与质量并重。数量是指区域内无手续建筑处理率达到无手续总建筑面积的95%以上,质量是指重点类型的违法建设必须处理到位。市级验收将据此对我镇成果进行综合评定。
四、工作安排
(一)审核完善阶段(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
镇政府与各村按照创建工作方案要求,以平台底图为基础,结合矢量数据,按照“从严、从紧、从快”的原则,完成辖区内“手续待核查建筑物底图”的普查分类举证工作,并将成果上报,同时各村要坚持“边摸排、边拆除”的原则,根据辖区情况同步开展无手续类项目的处理、拆除工作。
(二)“全面会战”阶段(2020年4月至5月)
结合辖区内普查结果,对照“无手续类”建筑清单,按照分类推进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优先拆除7类必拆违法建设,快速拆除经分类认定组审核判定后列为“无手续类”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经各部门会商研判,领导小组决议列为“无手续类”的违法建设,从而全面开展拆除工作。
1、宣传发动,稳步推进。
各村接到初步认定无手续类台账后,要及时利用广播、宣传标语、举报电话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营造“违建必拆”社会氛围,同时召开村两委班子会确定拆除顺序、拆除形式、拆除方案,并采取村两委干部包片负责,稳步推进。
2、分步推进,妥善处置。
各村按照台账明细,责任到人。拆除违法建设要充分发挥村
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干部带头拆违,党员率先拆违、公益岗位自觉拆违”的原则,妥善处理村内违建。对个别理解不到位的当事人,要多次主动上门做工作,邀请镇政府职能部门讲解相关政策。经多方努力仍拒不拆除违法建设的,上报镇强制拆除组予以强制拆除,强拆费用由个人承担。
3、实事求是,及时拆违。
由于违法建设台账是动态的,随着各级的研判以及群众举报等会逐渐更新台账,各村要根据最新的台账及时做工作,对违建予以拆除。各村在上报宅基地等合法建筑时,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为违法建筑开具合法手续证明,一经查实有此类情况,镇党委将对村书记(主任)予以责任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理。
4、全面组织,确保完成。
各村要在坚决完成拆违任务的同时,做到保质保量,始终坚持一个标准,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在2020年5月底前完成村内违建的全部拆除工作。
(三)“决战攻坚”阶段(2020年6月)
“全面会战”结束后,各村梳理剩余情况特殊、拆除难度大的“无手续类”项目,列入攻坚拆除计划;经领导小组会商、决议列入“无手续类”的项目,属地村要积极配合镇政府纳入攻坚拆除计划。
五、资金支持
制定创建工作资金支持方案,以村在创建工作期间完成的最终违法建设拆除面积量为依据(打击违法建设平台的第三方验收数据为准),按每平方米150元标准,给予创建工作资金支持,用于拆除违法建设时机械、人工、垃圾处理等基础费用,以及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的相关费用。各村要结合资金支持方案,严格把握资金用途,确保支持资金用于创建工作,合理合规使用创建资金。
六、考核评价
依据区政府要求,创建工作纳入对我镇及各村两委班子的年度绩效考核,作为科学评价干部及对干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由镇政府与各村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落实创建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高位统筹
各村、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凝心聚力,全力以赴推进创建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着力协同配合
进一步完善镇级统筹、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现场调度、审核录入、挂账督办、通报反馈、检查指导、考核奖励、联合惩戒等工作制度,压实各村、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形成镇级统筹部署、牵头部门主动担当、协作部门主动配合的工作格局,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各项投入保障到位,形成创建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同时,充分利用好“村居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局面,切实增强创建工作合力。
(三)全面稳步推进,确保工作落实
各村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两委干部包片抓,紧盯任务目标,确保在全镇创建工作的各个关键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保证全镇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四)切实加强履职,严肃执纪问责
各村要根据拆除违建台账任务稳定有序、按时按质开展拆除工作,此次创建工作将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镇无违建创建专班每日通报各村进度情况,对创建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村的相关责任人,由主管镇长进行约谈,约谈无果的提交镇党委进行问责。各村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将制止违法建设写入村规民约,凡是后续管理不到位、出现新生违法建设不报告并造成严重影响的,镇党委将进行问责。
(五)坚持党建引领,做好模范表率
各村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发扬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创建工作要求,组织好包村干部、村干部、法律顾问等力量,同违法建设当事人面对面做工作,耐心细致地把有关政策宣传到位,争取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避免引发极端事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六)发挥宣传作用,重视舆论导向
各村、各单位要重视创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拆违、治违宣传氛围,积极配合镇级宣传部门做好新闻线索推送和新闻媒体对接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媒介方式深入宣传创建工作及拆后绿化、拆后治理等,在社会上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宣传攻势,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防止边拆边建、拆后复建等违法行为反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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