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20-000054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种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太政发〔2020〕69号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师屯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2020-06-16
- [发布日期] 2020-06-16
- [实施日期] 2020-06-16
- [失效日期]
太政发〔2020〕69号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工作要求,现将《太师屯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压实属地责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太师屯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我镇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党建引领、属地负责、主体实施、全民参与。
2.高度重视、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确保效果。
3.简约设计、控制成本、保证功能、实现闭环。
二、工作目标
以建立完善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高标准、全覆盖、无死角”为目标,最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循环利用。
三、工作组织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应成立推进本村(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要做好党建引领、宣传动员、综合协调、自查监督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坚持“干湿分开、资源回收”的技术路线,规范健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标准体系。确定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品类为四类,即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分类图标由标识、文字和颜色(绿、蓝、红、灰)构成。
(二)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强制分类
1.党政机关全面实施强制分类。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个部门《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党政机关带头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强制执行垃圾分类工作,统筹做好本辖区党政机关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2.推动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施强制分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个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区教育、卫生健康及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本领域特点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专业有资质收运企业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做好垃圾分类日常管理。
3.推动经营性场所开展强制分类。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各类经营性场所,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配合属地政府组织实施,逐步实现强制分类全覆盖。
(三)推进农村垃圾分类管理
农村地区以“源头分类、定时定点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方式,定路径、建体系、重运行、树新风,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
(四)推进生活垃圾全流程精细化管理
建立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体系,实施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流程再造,确保全链条无缝衔接。建立垃圾分类责任人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数据库,确定各主体的唯一身份识别代码,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的责任,将各类责任主体规范运行情况记入信用信息数据库。
以精细化管理促进生活垃圾管理流程再造。在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垃圾交接环节设置交接场景,生活垃圾投放与收集企业、收集企业与运输企业、运输企业与处理设施在交接环节,应对各品类分类垃圾的来源、重量和收运去向等进行确认,厨余垃圾要引入质量判定流程,可回收物要记录具体回收品类和重量,并将信息实时上传到生活垃圾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系统。
(五)细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
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厉行节俭,使垃圾分类与源头减量成为人人皆知、人人皆守的规矩。鼓励各类商会及环境卫生、循环经济、物业服务、旅游旅馆、餐饮烹饪、家政服务、商业零售等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行业培训,推广先进技术,引导企业落实垃圾分类和减量的基本责任义务。
倡导“光盘行动”,在餐厅醒目位置摆放或张贴节约标识,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减少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实施包装物回收。禁止在本区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落实党政机关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要求,宾馆、餐饮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励开展旧物回收,逐步推行净菜上市。
(六)完善垃圾分类基层治理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发挥党建引领、宣传动员、督促引导、教育引导作用,广泛发动居民群众,调动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借助党员“双报到”机制,鼓励党员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党员家庭带头开展垃圾分类。组织街巷长、“小巷管家”、楼门长参与垃圾分类管理。动员社会组织将垃圾分类纳入志愿服务行动,开展入户宣传、现场指导、投放监督。
(七)强化社会宣传动员
1.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我们一起来”“垃圾分类文明一日游”“小手拉大手”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形式,高频次播出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结合现有专栏宣传基层垃圾分类经验做法、典型人物。重点抓好知识普及,联合政务APP、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等政务新媒体矩阵,集中推送垃圾分类知识,同时发动社会新媒体广泛参与宣传。开展垃圾分类“萌”到家、垃圾分类大挑战等系列活动,掀起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潮。完善曝光机制,对拒不履职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曝光,同时做好舆情监测、网络管控和市民服务热线反馈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着力培养市民垃圾分类意识。调动全民参与积极性,推进垃圾分类知识进单位、进社区、进课堂。在党政机关、社会单位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面对面”的垃圾分类知识入户宣传,组织小课堂培训,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张贴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挂图、条幅海报、标语口号,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强化国民教育基础性作用,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理的知识融入中小学校及学前教育教学活动。
3.充分发挥公益组织和志愿服务作用。支持环保公益组织,动员“小巷管家”和城市管理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成立区级垃圾分类宣讲团,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八)发挥执法强制作用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保障工作方案,健全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案由、执法依据和执法标准,完善执法文书。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严厉查处垃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违法行为,严厉处置违规行为。做好管理和执法的有效衔接,采用先教育劝阻、再书面警告、后执法处罚的方式,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
五、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垃圾分类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抓出成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台账,认真组织,相互配合,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做实做细,形成“主要领导通,主管领导精,工作人员精益求精”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依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重点环节,确保工作紧密衔接。同时建立管理工作网络和工作台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及信息报送工作。
(三)加强考核,强化执法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监管力度,完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和指导,做到检查有记录,问题有整改,整改措施有落实。
附件:太师屯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
太师屯镇推进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示精神,成立太师屯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战时机制,定期自查,加大推进力度,解决点位问题,统筹协调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胡 勇 党委书记
赵 军 党委副书记、镇 长
副 组 长:段嗣博 人大主席
彭木华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赵成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郝丙强 党委委员、组织部长
李春霞 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马俊海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 征 党委委员、副镇长
高 军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王 雪 党委委员、太师屯法院副庭长
谭凤兴 副镇长
白淑英 副镇长
李国志 副镇长
白大朋 副镇长
成 员:刁兴凯 办公室主任
李玉兵 残联理事长
刘长军 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李海涛 财政科科长
王茂林 经济办主任
王蕴荣 工会副主席
郭海平 妇联主席
马 源 组织部负责人
卜荣珍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赵成志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姜 新 林业站站长
胡云强 教委负责人
王桂华 农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赵 鹏 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刘瑞香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曹海金 安全管理科科长
王 刚 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高凤玲 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主任
马丽华 统计所所长
李国栋 司法所所长
高成宾 信访办主任
傅学君 市政市容办公室主任
马文军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赵立芳 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王 策 城管分队队长
牛蕴斐 消防中队队长
李宗武 交巡大队执法三队队长
姚卫平 市场监督所所长
王明富 密云区第二医院院长
张 军 供电所所长
宋江华 动检所所长
韩清贺 水务站站长
各村(居)委会书记
太师屯镇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班,专班组长由主管镇长白大朋担任,专班副组长由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副主任赵鹏、城管分队队长王策、太师屯保水巡查队队长何多忠担任,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工作组职责
(一)党建引领组
组 长:郝丙强
负责制定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习宣传垃圾分类、模范开展垃圾分类、督促指导垃圾分类;将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并与党员个人考核、评先、选任相结合。
(二)宣传动员组
组 长:李春霞
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宣传动员方案并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各行业、各村(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发动志愿者力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指导各村(居)建立宣传动员队伍,开展全民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我镇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进展情况、重要动态,宣传典型经验等;加强媒体监督和做好舆情监测。
(三)综合协调组
组 长:白淑英
及时掌握上级指示精神、工作动态,统筹办公室成员单位做好上传下达协调联络沟通工作;组织召开办公室会议。负责上级领导垃圾分类调研工作的具体安排调度;定期汇总上报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负责记录有关会议、撰写领导小组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邀请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
组 长:谭凤兴
负责协调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各单位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并完善垃圾分类台账,按照标准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暂存设施;组织各单位与相关运输企业做好垃圾收运对接工作;指导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
(五)农村地区组
组 长:白大朋
负责协调推进农村地区村、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各镇督促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切实履行责任;指导各镇在村、居住小区设置规范的分类容器,建设垃圾分类投放、暂存基础设施,促进村(居)民自主分类投放;指导村、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管理单位与垃圾收运单位做好对接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镇在合适地点设置就地处理设备;指导各单位按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六)执法检查组
组 长:白大朋
依据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机制,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指导各村(居)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并建立通报机制。制定垃圾分类治理相关违法行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四个环节执法力度,强化执法业务指导;协调推进垃圾分类运输、处理工作,严厉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行为;对拒不履职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曝光、通报批评、依规处罚。
(七)监督执纪组
组 长:赵成杰
负责对垃圾分类工作中公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垃圾分类实施过程中不履职尽责、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纪违法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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