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15-000033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种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县农业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密云县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密云县城管执法监察局;北京市密云县环保局;北京市密云县生态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 [发文字号] 〔〕号
- [标题] 密云县农作物秸秆和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联合工作机制
- [成文日期] 2015-07-30
- [发布日期] 2015-07-30
- [实施日期] 2015-07-30
- [失效日期]
- 来源:北京市密云县农业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密云县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密云县城管执法监察局;北京市密云县环保局;北京市密云县生态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 发布时间:2015-07-30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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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综合施策杜绝农作物秸秆和园林绿化废弃物焚烧工作方案》(京农发〔2015〕39号),根据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农作物秸秆和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京农发〔2015〕101号)精神,为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全县农作物秸秆和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工作,县农业、园林绿化、生态、环保和城管等部门联合,建立密云县农作物秸秆和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联合工作机制。
一、成立县级禁烧联合工作小组
成立由县农委、农业服务中心、园林绿化局、环保局、城管执法监察局、生态建设发展研究中心联合组成的密云县农作物秸秆和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联合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服务中心,简称县禁烧工作办公室。
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确保禁烧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县农委负责禁烧联合工作机制的建立、任务落实和对乡镇禁烧工作的考核以及统筹协调、组织联合检查等工作。县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任务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指导镇村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县园林绿化局负责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与综合利用任务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对禁烧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违反禁烧的行为及时纠正,并第一时间将环保部对全国范围内的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结果进行反馈。县城管执法监察局负责对镇、村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处。县生态建设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禁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宣传。(具体成员和联络人见附件1)
各镇落实属地责任,负责辖区内农作物秸秆以及园林绿化废弃物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并积极开展宣传、科普及推广工作。要成立镇级工作组织,明确主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职责。通过市、县、镇各级组织机构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三级禁烧监管网络,明确各级职责任务。(镇级禁烧工作责任部门及联络人见附件2)
二、建立联合督查机制
县农委、农业服务中心、园林绿化局、环保局、城管执法监察局、生态建设发展研究中心抽调专人组成禁烧联合督查队伍,由县农委召集各成员单位对各镇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实施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并在春耕、三夏和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禁烧督查专项行动。
具体检查内容:一是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各镇必须成立禁烧联合工作组织,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各镇村禁烧工作有专人负责,通讯畅通。二是宣传工作是否到位。村级组织和园林管护单位必须通过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宣传形式中的一种或几种开展禁烧普及宣传,辖区内村民和园林管护人员知晓禁烧相关事宜。三是是否存在焚烧现象。主要检查田间地头、园林种植区域是否存在焚烧现象及焚烧痕迹,发现后现场取证,并记录为该区域内着火点数量。四是对焚烧行为应对处理是否及时妥当。包括焚烧应急处理设施是否完备,辖区内发现火点后村级组织和园林管护单位能迅速利用焚烧应急处理设施将火扑灭。媒体曝光焚烧事件处理是否妥当,各镇禁烧工作负责部门根据媒体曝光焚烧事件的实际情况,酌情合理处理,最大程度减少影响和损失。
县级禁烧联合督查结果将作为各镇禁烧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镇应参照县级联合督查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组织机构,加强对本辖区内禁烧联合督查,加强本级禁烧工作的社会宣传,加大对焚烧行为的查处,做好对焚烧行为的应急处理和疏通等。
三、建立信息互通机制
建立禁烧联合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交流和信息互通机制。工作交流由县农委召集,每季度开展一次,时间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法定节假日顺延)。重点总结上一季度禁烧联合工作成果及存在问题,研究下一季度工作计划。信息互通每月1次,时间定于每月的25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上报到禁烧工作办公室(县农业服务中心农机科,联系人:孙书海、王树生),主要沟通各单位禁烧工作现场巡查督查情况,市级以上环境卫星遥感监测情况,96310城管热线、12369环保热线、12316农业服务热线、12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受理举报情况,媒体曝光焚烧事件情况等。禁烧工作办公室负责将工作交流和信息互通成果每季度形成工作报告,向县政府报送。
各镇应参照县级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向县级禁烧联合工作小组的信息报送,要求每月至少报送信息1次,信息报至县禁烧工作办公室。各镇要及时上报秸秆禁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遇到的新情况,同时将本镇禁烧工作负责部门、负责人及具体联系人相关信息上报,要细化到每个村。
四、建立通报、约谈和曝光机制
县农委、农业服务中心、园林绿化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生态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建立焚烧事件定期联合通报机制。对县级禁烧联合督查结果、热线电话受理举报情况、媒体曝光焚烧事件情况等,每月进行汇总,经县禁烧联合工作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向各镇政府进行情况通报。对环境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着火点的乡镇、街道同一区域连续三次以上受到举报的镇或者对焚烧现象和焚烧事件没有及时妥当处理的镇,对禁烧工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报曝光。
各镇应参照县级通报工作机制,建立本镇禁烧工作通报制度,对出现的焚烧行为和焚烧事件,定期向村级进行通报。
密云县农村工作委员会
密云县农业服务中心
密云县园林绿化局
密云县城管执法监察局
密云县环保局
密云县生态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2015年7月30日
附件1
密云县农作物秸秆和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
联合工作小组成员
负责部门 |
负责人 |
职务 |
电话 |
联系人 |
职务 |
电话 |
县农委 |
姚海龙 |
副主任 |
13911390046 |
梁 跃 |
科长 |
13910215852 |
园林绿化局 |
彭连兴 |
副局长 |
13716050018 |
潘志华 |
科长 |
69044697 |
农业中心 |
冯杰明 |
副主任 |
13693325908 |
孙书海 王树生 |
科长 |
69052503 69083428 |
环保局 |
张 艳 |
副队长 |
13910789518 |
张 艳 |
副队长 |
13910789518 |
城管执法监察局 |
张 云 |
科长 |
13311371708 |
王 磊 |
副科长 |
13311371736 |
生态办 |
王万杰 |
副主任 |
13911532628 |
杨荣亮 |
科长 |
13701391386 |
附件2
密云县各镇禁烧工作负责部门及负责人
乡 镇 |
负责部门 |
负责人 |
职务 |
电话 |
巨各庄 |
林业站 |
刘江涛 |
站长 |
13810313190 |
河南寨 |
林业站 |
张春增 |
站长 |
13801033600 |
东邵渠 |
农业中心 |
陈宗顺 |
副镇长 |
13701256107 |
不老屯 |
农办 |
周宗彦 |
主任 |
13716050180 |
西田各庄 |
农业中心 |
孙伟丽 |
主任 |
13716646282 |
冯家峪 |
农业中心 |
刘振虎 |
主任 |
13911759903 |
新城子 |
林业站 |
曹 放 |
副镇长 |
13701038675 |
溪翁庄 |
林业站 |
郭瑞新 |
站长 |
13311289691 |
高 岭 |
林业站 |
刁英武 |
副镇长 |
13701393370 |
大城子 |
林业站 |
王玉明 |
副站长 |
13661001682 |
北 庄 |
林业站 |
李德禄 |
站长 |
13910763731 |
古北口 |
林业站 |
王喜金 |
站长 |
13701023619 |
穆家峪 |
林业站 |
冯金玉 |
站长 |
13911323965 |
太师屯 |
林业站 |
王文玉 |
副镇长 |
13601033695 |
石 城 |
林业站 |
王 君 |
副站长 |
13716001016 |
密云镇 |
林业站 |
康 锴 |
副站长 |
13671000810 |
十里堡 |
农业中心 |
金东华 |
科长 |
13241595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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